
從事文字、文書工作的人員。 太平天囯 洪仁玕 等《戒浮文巧文諠谕》:“為此特頒諠諭,仰合朝内外官員、書士人等,一體週知。” 太平天囯 洪仁玕 等《通令京都内外官員書士人等謹遵敬避字樣谕》:“特将當遵敬避字樣并代替等各字備細開列於後,仰爾大小官員及文人書士等各宜銘心刻骨,并存席右,以便觸目警心,不緻偶有差錯。”
“書士”是漢語中較為罕見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可從字源與文獻用例兩個層面解析:
一、字義構成 “書”在《說文解字》中釋為“箸也”,本指書寫記錄的行為,引申指文字典籍;“士”在《漢語大詞典》中特指具備特定學識或技能者,如“文士”“辯士”等稱謂所示。二字組合後構成偏正結構,字面可解作“擅長文書之士”。
二、曆史語境 據《唐六典》記載,唐代官府設有“書令史”“書吏”等職位,宋代《宋史·職官志》提及地方衙署配置“書士”處理公文繕寫,此類記載印證該詞曾作為古代文職吏員的特定稱謂。明清時期,民間私塾中也用此詞指代以抄書、校書為業的文人群體。
三、現代應用 在當代漢語中,“書士”已不作為獨立詞彙使用,但在古籍整理、書法研究等專業領域偶見其作為曆史術語出現,多指向古代文書工作者群體。
“書士”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主要與曆史文獻相關。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的詳細解釋:
書士(拼音:shū shì)指從事文字、文書工作的人員。該詞多見于古代文獻,尤其是太平天國時期的官方文書中。
太平天國時期的應用
根據洪仁玕等人發布的《戒浮文巧文諠谕》和《通令京都内外官員書士人等謹遵敬避字樣谕》,“書士”常與“官員”并列提及,指代負責撰寫、處理文書的專職人員。這類人員需嚴格遵守文書格式和避諱規則。
詞義分解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文獻内容,可參考《太平天國文書彙編》等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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