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做某一件事有充分理由。《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七七回:“後來他又拿磨折男人的手段來磨折兒子,他管兒子是説得響的,更沒有人敢派他不是了。”
“說得響”是一個漢語詞彙,主要有以下兩種含義,具體解釋需結合語境:
聲音洪亮且有威嚴
指說話時聲音響亮、有氣勢,能夠引起他人注意或共鳴。這一用法可追溯至古典文獻,例如《論語·子罕》中記載孔子對學生子罕的稱贊,形容其言辭有力()。
主張或行為有充分理由
現代常見用法多指某人的言行具備正當性、合理性,且能服衆。例如《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中提到“他管兒子是說得響的”,意為“管教兒子有充分的道理”()。
注意:古典文獻中的用法與現代含義存在差異,需根據上下文區分。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論語》及近代小說《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
《說得響》是一個常用的成語,意思是說話有聲有色,表達得很有力量和影響力。
《說得響》這個詞可以拆分成三個部首:讠(讠是“言”的變形,表示與言語有關)、口(表示與口有關)、音(表示與聲音、音響有關)。根據筆畫來看,它共有10畫。
《說得響》一詞來源于古代《詩經·邶風·柏舟》中的一句詩:“有匪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如霜之擊玉,如風之過雨。”其中“如霜之擊玉,如風之過雨”這一句描述了言談之妙,形容說話有聲有色。成為了後來“說得響”的意義。
《說得響》的繁體字寫作「說得響」。
在古代,漢字“說”的寫法與現在有所不同,當時使用的寫法為「訁」加上象形的口旁,而不是現在的「說」字。
1.他在會議上的發言總是言之鑿鑿,說得響。
2.這位演講者的演講非常出色,措辭精準,說得響。
說服、說理、大言不慚、誇誇其談、唱得響亮
言之有物、言之有理、表達有力
說不響、說不清、說不準、無言以對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