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衡文之權。《舊唐書·令狐滈傳》:“伏緣已逼禮部試期,便令就試。至於與奪,出自主司,臣固不敢撓其衡柄。”
(2).相權。亦指掌相權。《新唐書·杜亞傳》:“ 鴻漸 為 山南 劍南 副元帥, 亞 與 楊炎 為判官。再遷諫議大夫。 亞 自以當衡柄,悒悒不悅。”
“衡柄”是一個漢語詞彙,主要有以下兩種含義:
指掌管科舉考試或文章評定的權力。這一含義常見于古代文獻中,例如《舊唐書·令狐滈傳》提到:“臣固不敢撓其衡柄”,即強調不幹預主考官對文章的評判權。該詞中的“衡”有“權衡、評定”之意,“柄”則指權柄,合指對文事的掌控權。
指宰相的職權,或泛指掌握重要政務的權力。如《新唐書·杜亞傳》記載杜亞因未獲相位而“悒悒不悅”,側面印證“衡柄”與相權的關聯。此處“衡”可引申為平衡政務,“柄”仍指權柄,整體強調對國家事務的統籌管理。
如需進一步探讨具體文獻中的用法,可參考《舊唐書》《新唐書》等史書原文。
《衡柄》是一個漢字詞語,由兩個字組成。其中,「衡」是由衣字旁和争字旁組成,總計8畫;「柄」是由木字旁和丙字旁組成,總計9畫。
《衡柄》是古代漢字,其來源較為複雜。其中,「衡」是指衡量、稱量的器具,例如衡量物體的天平;「柄」則是指器物上可以握住的部分,如刀、錘等。這兩個字合起來表示衡量物體的工具或器物上的握持部分。
在繁體字中,「衡柄」的寫法與簡體字一樣。
在古代,漢字的書寫形式有所不同,包括《衡柄》這個詞。其中,「衡」的古代寫法常見有「秉」和「橫」;「柄」的古代寫法常見有「㧑」和「丙」。這些寫法在清代康熙字典中可以找到詳細解釋。
1. 這個衡柄非常精準,可以準确衡量重量。
2. 他緊握住劍柄,準備迎接挑戰。
1. 組詞:
- 衡量:用衡柄進行測量、比較
- 衡量标準:衡量事物的尺度或基準
- 柄杖:類似柄的手持物品
- 刀柄:刀的握持部分
2. 近義詞:
- 衡量器:用于衡量和稱量的器具
- 衡器:同「衡量器」
3. 反義詞:
- 輕測:不借助任何衡量工具,隻作粗略估計
- 估計:根據經驗或直觀判斷來推測事物的大小、數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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