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刻寫在器物上的文辭。多指墓志銘。 宋 歐陽修 《<江鄰幾文集>序》:“餘竊不自揆,少習為銘章,因得論次當世賢士大夫功行。” 宋 曾鞏 《故太常博士吳君墓志銘》:“較於銘章,君有則多,以遺其孥,非厚如何。” 清 曾國藩 《複劉霞仙中丞書》:“若果為銘章,必不足稱盛意。”
(2).印記,标識。 郭沫若 《孔雀膽》第一幕:“我看見他的盾牌的背面有‘明二’兩個字的銘章,頭盔和铠甲上也有‘明二’兩個字的銘章。”
銘章是漢語中具有多層文化内涵的複合詞,其釋義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基本釋義
根據《漢語大詞典》,“銘”指刻寫于器物、碑石上的文字,具有紀念或警示作用;“章”則指文辭、篇章。二者結合後,“銘章”可指刻有紀念性文字的篇章或碑文,例如古代青銅器銘文、墓碑銘刻等(來源:商務印書館《漢語大詞典》電子版)。
引申義與用途
在傳統語境中,“銘章”常與表彰功績、記錄曆史事件相關。例如《文心雕龍·銘箴》提到“銘兼褒贊,體貴弘潤”,強調其文體的莊重性與社會功能(來源:中華書局《文心雕龍》校注本)。
姓氏與人物關聯
作為人名,“銘章”多見于近現代曆史人物,如抗日将領張銘章。此類用法通過姓氏傳承,賦予名字以“銘記功勳、彰顯德行”的期許(來源:中國社會科學院《中國近現代人名大辭典》)。
文化符號意義
《現代漢語規範詞典》指出,“銘章”在當代亦可象征精神傳承,例如将家訓刻成銘章以示後代,或企業以銘章形式記載發展曆程(來源:外語教學與研究出版社《現代漢語規範詞典》)。
“銘章”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兩層核心含義,綜合多個來源可歸納如下:
銘刻文字
指刻在碑石、器物等載體上的紀念性文字,主要用于表彰功績或紀念人物。這類文字通常莊重正式,具有曆史價值。例如:墓志銘、功德碑文等。
标識或印記
作為器物、裝備上的标記,用以表明歸屬或身份。例如郭沫若《孔雀膽》中提及盾牌和铠甲上的“明二”銘章,即為此類用途。
含義 | 用途場景 | 典型例子 |
---|---|---|
紀念性文字 | 墓碑、器物銘文 | 墓志銘、功德碑 |
标識性标記 | 武器裝備、文物 | 盾牌銘章、文物編號 |
建議結合具體語境判斷詞義。如需更詳細例證,可參考宋代文集或近現代文學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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