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水晶制作的礼帽顶子。 清 制,五品官礼帽用水晶顶。《老残游记》第六回:“登时上房里红呢帘子打起,出来一个人,水晶顶,补褂朝珠。” 凌力 《星星草》第六章四:“这位 济宁州 知州为了这次参谒穿上了全套朝服:头戴镂花金座衔水晶顶的朝冠;身穿石青色通身云缎、八蟒五爪的朝服。”
水晶顶是清代官员礼帽(俗称顶戴)顶部的装饰物,特指以水晶材质制成的顶珠,是区分官员品级的重要标志之一。其详细释义如下:
水晶顶指清代五品、六品官员冠帽顶端的装饰珠,由天然水晶石琢磨而成,呈半透明或透明状,形制为球形或半球形。其材质选用讲究,需色泽纯净、无杂质,象征官员的清廉品格。据清代典制,水晶顶珠直径约一寸,镶嵌于金属底座(一般为铜鎏金)之上,通过翎管与帽体连接。
结论:水晶顶是清代官阶制度中五品官员的冠饰标志,以天然水晶为材,兼具身份标识与文化隐喻,反映了清代森严的等级礼制和工艺美学。其定义需严格依据《清史稿》《清会典》等原始文献,避免与砗磲顶混淆。
“水晶顶”一词主要有以下两种解释,具体需结合语境判断:
一、清代官制中的礼帽装饰
基本定义
指清代官员礼帽上用水晶制成的顶珠,属于官阶标识。清制规定,五品官员的礼帽顶戴为水晶材质,与不同材质(如红宝石、珊瑚等)区分等级。
历史背景
清代官员品级以“顶戴花翎”为标志,其中顶珠材质严格对应官职。水晶顶为五品官专属,如知州、守备等职。例如《老残游记》第六回提到官员“水晶顶,补褂朝珠”,即通过服饰细节暗示人物身份。
二、现代引申义(较少用)
在口语中,偶见以“水晶顶”比喻人头脑简单或思维迟钝,类似“榆木脑袋”,但此用法非主流,多见于特定方言或调侃语境。
补充示例
凌力《星星草》第六章描述济宁知州穿戴“镂花金座衔水晶顶朝冠”,生动还原了清代官员仪制细节。
如需进一步考证清代顶戴制度,可参考《清史稿·舆服志》等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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