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沙工具箱
現在位置:月沙工具箱 > 學習工具 > 漢語詞典

水電部的意思、水電部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水電部的解釋

詞語分解

專業解析

水電部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曾經存在的國務院組成部門,其全稱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利電力部。根據漢語詞典釋義及曆史沿革,該詞的含義可解析如下:

  1. 基本釋義

    指負責統一管理全國水利資源開發利用和電力工業建設運行的中央政府部門。“水”指水利、水資源,“電”指電力、電能,“部”指國家部委。該名稱體現了其核心職責範圍。來源:《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商務印書館,第1215頁“水”字部、第299頁“電”字部、第104頁“部”字部(無公開電子版鍊接)。

  2. 曆史背景與職能

    水電部成立于1958年,由原水利部與電力工業部合并組建。其主要職能包括:

    • 制定全國水利建設(如江河治理、灌溉工程)與電力發展(如電站建設、電網規劃)的方針政策;
    • 統籌管理水電站建設、水資源綜合利用、電力生産供應及農村電氣化;
    • 協調防汛抗旱、水力發電與火力發電等能源工作。來源: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中華人民共和國史稿》,當代中國出版社,2012年(無公開電子版鍊接)。
  3. 機構沿革

    水電部曆經兩次設立與撤銷:

    • 第一次(1958–1979):1958年2月由水利部與電力部合并成立;1979年2月撤銷,分設水利部與電力工業部。
    • 第二次(1982–1988):1982年3月再次将水利部與電力工業部合并為水利電力部;1988年4月再度撤銷,成立水利部與能源部(電力管理職能劃歸能源部)。來源:國務院公報1982年第5號《關于國務院機構改革問題的決議》;1988年第8號《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
  4. 現實意義

    該詞現為曆史專有名詞。其職能已由後續機構繼承:水利事務歸水利部管理,電力工業先後由能源部、電力工業部、國家電力公司,現主要由國家能源局(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管理的國家局)及國務院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監管的電力企業承擔。來源:水利部官網職能介紹;國家能源局官網機構職責。

網絡擴展解釋

"水電部"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曾經存在的政府機構,全稱為水利電力部。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的詳細解釋:

一、基本定義

水電部是負責全國水資源管理、水利工程建設和電力行業發展的綜合性政府部門,其名稱由"水利"和"電力"兩部分組成。

二、曆史沿革

  1. 機構演變:1988年國務院機構改革前,國家層面曾設立水利電力部,後拆分為水利部和電力工業部。部分地方仍沿用"水電局"名稱,但現已統一改稱水利局或水務局。
  2. 職能分離:電力相關職能劃歸國家電力總公司(現國家電網體系),水利職能由水利部延續。

三、主要職責(參考曆史職能)

  1. 工程管理:統籌水利工程前期規劃、招投标及施工監管,包括水暖、消防、強弱電等專項工程。
  2. 技術審查:負責施工方案、監理規劃的審批,尤其關注新技術應用和工期造價影響。
  3. 資源協調:監督水能開發與電力生産的協同發展,推動水力發電項目建設。

四、相關概念辨析

如需了解具體機構的現行職能,建議通過政府官網查詢最新政策文件。

别人正在浏覽...

北裔表面光伯祖妣不表長患徹底遲比侈禦踳馳春花寸長尺技法出一門放衙非法行為感忽姑寬旱魃為虐華域胡夷魚僭擅焦亂交通線極服祭哜金猊饑鷹餓虎匡懼李逵寐寤年輪泥岡子女紀軯品品牽時清唱劇三六九比勢沈範甚且至于身事世婦瘦鶴逃臣天筭鐵窗風味推較穨垣駝翔晚色玩物喪志挽引危氣未易才烏狼鲞烏衣子弟小己小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