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京城管轄的縣。《新唐書·柳渾傳》:“帝嘗親擇吏宰畿邑,而政有狀,召宰相語,皆賀帝得人, 渾 獨不賀,曰:‘此特 京兆 尹職耳。陛下當擇臣輩以輔聖德,臣當選 京兆 尹承大化,尹當求令長親細事。代尹擇令,非陛下所宜。’”
畿邑是漢語中的曆史地理名詞,特指古代都城周邊由帝王直接管轄的行政區域或城邑,具有重要的政治與軍事地位。以下從詞義、曆史背景及功能三方面詳細解析:
字義構成
合稱“畿邑”,即京畿範圍内的城邑,區别于地方州縣,直屬中央管轄。
權威詞典定義
據《漢語大詞典》,“畿邑”指“京都附近的縣邑”,強調其地理毗鄰性與行政特殊性(來源:《漢語大詞典》第10卷,第1123頁)。
起源與制度演變
核心職能
古代典籍
近現代研究
曆史地理學家譚其骧在《中國曆史地圖集》中标注曆代畿邑範圍,指出其“以政治功能主導,兼具軍事與經濟樞紐作用”(來源:《中國曆史地圖集》第一冊,中國地圖出版社)。
“畿邑”是中國古代中央集權制度下的特殊行政區劃,兼具政治從屬性、軍事防禦性與經濟依附性,其演變深刻反映了都城與周邊地域的互動關系。
“畿邑”是古代漢語中的專有名詞,主要包含以下含義和用法:
指國都及其周邊管轄的地區,通常特指京城直接管轄的縣或行政區域。例如《新唐書》中提到“畿邑”為“京城管轄的縣”。其核心意義與古代行政區劃相關,其中“畿”指國都附近區域,“邑”則為地方行政單位。
源自中國古代的行政制度,如周代的“王畿”制度,将都城及周邊劃分為特殊管轄區域。唐代文獻記載,皇帝曾親自選拔官員管理“畿邑”,但這一職責後被指出應屬“京兆尹”(京城最高行政長官),而非皇帝直接幹預。
《新唐書·柳渾傳》記載,唐代官員柳渾曾勸谏皇帝:“代尹擇令,非陛下所宜”,表明“畿邑”的官員任命應由地方長官(如京兆尹)負責,而非君主直接插手。這反映了古代中央與地方行政權的分工。
現代漢語中較少使用,但在文史研究中仍用于描述古代都城制度或行政區劃。需結合具體語境判斷其狹義或廣義含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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