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京城管轄的縣。《新唐書·柳渾傳》:“帝嘗親擇吏宰畿邑,而政有狀,召宰相語,皆賀帝得人, 渾 獨不賀,曰:‘此特 京兆 尹職耳。陛下當擇臣輩以輔聖德,臣當選 京兆 尹承大化,尹當求令長親細事。代尹擇令,非陛下所宜。’”
“畿邑”是古代漢語中的專有名詞,主要包含以下含義和用法:
指國都及其周邊管轄的地區,通常特指京城直接管轄的縣或行政區域。例如《新唐書》中提到“畿邑”為“京城管轄的縣”。其核心意義與古代行政區劃相關,其中“畿”指國都附近區域,“邑”則為地方行政單位。
源自中國古代的行政制度,如周代的“王畿”制度,将都城及周邊劃分為特殊管轄區域。唐代文獻記載,皇帝曾親自選拔官員管理“畿邑”,但這一職責後被指出應屬“京兆尹”(京城最高行政長官),而非皇帝直接幹預。
《新唐書·柳渾傳》記載,唐代官員柳渾曾勸谏皇帝:“代尹擇令,非陛下所宜”,表明“畿邑”的官員任命應由地方長官(如京兆尹)負責,而非君主直接插手。這反映了古代中央與地方行政權的分工。
現代漢語中較少使用,但在文史研究中仍用于描述古代都城制度或行政區劃。需結合具體語境判斷其狹義或廣義含義。
《畿邑》是一個古代漢字詞語,指的是皇帝的都城和附近的地區。
《畿邑》的拆分部首是田(田字底下的一撇),筆畫數量為12。
《畿邑》這個詞最早出現在《尚書·周書·夏後氏》中,用來描述夏朝的王都。
《畿邑》的繁體寫法為「緈邑」。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有所不同。《畿邑》的古時候漢字寫法為「斉斉」。
1. 《書經》:「于是乎施於大邑於畿甸之中人之食也。」
(解釋:這時候在畿甸之中,實施了對都城大城的人民的赈濟。)
2. 《史記·劉敬叔孫通列傳》:「於是乎家無馱貲之㚢:刈牧竹木而止,皆輸於畿邑。」
(解釋:于是家中沒有壓力負債:從竹木的收獲中得到的利益,都貢獻給了都城。)
畿甸、京畿、内畿、外畿、京畿地區
京畿、内畿、邊區、都城
邊疆、外地、地方、非京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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