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欺騙;欺詐。 明 李東陽 《遺善處士顧公墓表》:“惟謾詐殄暴者,輒誚讓不少貸。”
謾詐是一個漢語複合詞,由“謾”和“詐”兩個語素構成,其核心含義指用欺騙、虛僞的言語或手段進行欺詐。以下從詞典角度分述其詳細釋義與來源依據:
謾(mán)
《說文解字》釋為“欺也”,本義指欺騙、蒙蔽。引申為輕慢、毀謗,如《史記·孝文本紀》“民或祝詛上,以相約結而後相謾”。
來源:《說文解字注》(清代段玉裁注本)卷三言部。
詐(zhà)
《說文解字》釋為“欺也”,指用虛假手段騙取他人信任或財物,如《左傳·宣公十五年》“我無爾詐,爾無我虞”。
來源:《說文解字》卷三言部。
謾詐為同義複合詞,強調通過言語欺騙與行為虛僞相結合的手段實施欺詐。其具體内涵包括:
典型用例:
《史記·淮南衡山列傳》載伍被谏言:“王以陳勝、吳廣無成,故欲自謾詐以徼幸。”
釋義:此處指淮南王劉安企圖用虛假承諾(如謊稱順應天命)掩蓋謀反意圖,終緻敗亡。
來源:
《漢書·匈奴傳》:
“匈奴謾詐,和親後屢犯邊塞。”
(指匈奴假借和親之名行劫掠之實)
來源:中華書局點校本《漢書》卷九十四。
《資治通鑒·唐紀》:
“李林甫口蜜腹劍,謾詐惑主。”
(形容其表面奉承玄宗,暗中構陷忠臣)
來源:中華書局《資治通鑒》卷二百一十五。
“謾詐”作為古漢語貶義詞,深刻揭示了言語欺哄與行為虛僞交織的欺詐本質,多見于史書對奸佞行為的批判。其釋義可綜合《漢語大詞典》《古代漢語詞典》及《說文解字》等權威辭書,并需結合《史記》《漢書》等經典用例理解語境。
“謾詐”是一個漢語詞語,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方面綜合解釋:
多用于描述帶有欺騙性質的行為,如商業欺詐、言語蒙蔽等,屬于書面語,現代漢語中使用頻率較低。
“謾詐”是一個複合動詞,強調通過欺騙手段達成目的,常見于古典文獻或正式語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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