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收。謂用某種方式接收學員。 唐 柳宗元 《答韋中立論師道書》:“獨 韓愈 奮不顧流俗,犯笑侮,收召後學,作《師説》,因抗顔而為師。”
(2).招回。 清 曾國藩 《複彭麗生書》:“收召散亡之魂魄,祓濯如山之塵垢。”
“收召”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可從以下角度綜合解析:
招收
指通過特定方式接收學員或人才。例如唐代柳宗元《答韋中立論師道書》中提到韓愈“收召後學”,即指其招收學生、傳授學問的行為。
招回
表示召回人員或事物。如清代曾國藩《複彭麗生書》中“收召散亡之魂魄”,意為重新聚集離散的人或物。
該詞屬文言詞彙,日常交流中建議使用“招募”“召回”等現代漢語替代,學術或文學創作中可酌情使用以增強文言語感。
收召是一個常用的漢語詞彙,意為接受召喚或召集,有時也可以表示被征召或征集。這個詞通常用來描述人們被召喚或召集參加某項活動、任務或工作。
收召由兩個部首組成,左邊是“手”字旁,右邊則是“兇”字旁。根據部首和筆畫,可以将收召拆分為“手兇”。手的拼音是“shǒu”,兇的拼音是“xiōng”。
在繁體字中,“收召”可以寫作「收招」。在古代漢字的使用中,收召的寫法并沒有太大的變化。
1. 在緊急情況下,政府可能會發出緊急警報,收召民衆參與救援活動。
2. 在戰時,士兵們被收召入伍,為國家保衛戰線。
1. 召喚:意為喚醒或請求某人前來,召集。
2. 召集:意為召喚集合,聚集。
3. 征召:意為被強制召喚或征募。
召喚、召集、征召。
解散、驅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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