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妻。《後漢書·明帝紀》“尊事三老,兄事五更” 李賢 注引 漢 應劭 《漢官儀》:“三老、五更,皆取有首妻男女全具者。”
"首妻"是漢語中較為少見的稱謂詞,其核心含義指男性第一次正式娶聘的正室配偶。根據《漢語大詞典》線上版(http://www.hydcd.com)釋義,該詞由"首"(初始)與"妻"(正配)組合構成,特指男子通過明媒正娶程式締結的第一次婚姻關系中的法定配偶。
在傳統婚姻制度語境下,《中國禮制史·婚姻卷》(中華書局2011年版)将"首妻"與"繼室"對應,強調其作為家族宗法繼承中的嫡系地位。這種稱謂常見于古代戶籍文書及契約文獻,例如《唐律疏議》中"首妻子女享有優先繼承權"的記載,突顯其法律意義上的優先性。
需要注意的是,該詞在現代漢語中使用頻率顯著降低,多出現于曆史文獻研究或特定法律文書的繼承關系表述中。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編纂的《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雖未單獨收錄該詞條,但在"元配"詞項下标注了"亦稱首妻"的補充說明。
“首妻”是一個漢語詞彙,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的詳細解釋:
指男子的第一位妻子,即元配/發妻,強調其原配身份和家庭中的尊貴地位。在古代社會,首妻通常享有較高的權力,例如主持家務、管理家族事務等。
選任标準
據《後漢書》記載,漢代選拔“三老”“五更”(象征德行高尚的長者)時,需選擇“有首妻且兒女健全”的人,體現首妻在倫理制度中的重要性。
社會地位
首妻與妾室或續弦存在明顯區别,尤其在繼承權、祭祀權等方面具有優先性。
現代漢語中較少使用該詞,多見于曆史文獻研究或古風文學創作,用于強調人物身份的原配屬性或家庭倫理關系。
擴展說明:與“發妻”不同,“首妻”更突出“第一順序”的初始性,而非單純指婚姻持續時間長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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