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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功不如使過的意思、使功不如使過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使功不如使過的解釋

謂使用有功績之人,不如起用有過失者,使其效命自勉,将功補過。語出《後漢書·索盧放傳》:“太守受誅,誠不敢言,但恐天下惶懼,各生疑變。夫使功者不如使過,願以身代太守之命。”《舊唐書·李靖傳》:“ 高祖 甚悅,謂公卿曰:‘朕聞使功不如使過, 李靖 果展其効。’” 明 張四維 《雙烈記·女戎》:“相公明日與 兀朮 交戰,正當用人之際,乞看妾面,且饒他這遭,況使功不如使過,着他帶罪殺賊,未為不可。”

專業解析

“使功不如使過”是一句蘊含深刻用人智慧的漢語成語,其核心含義在于:使用有功之人,不如使用有過之人(來擔當某些任務或責任)。這裡的“使”是任用、使用的意思,“功”指有功勞的人,“過”指犯過錯誤的人。

詳細解析如下:

  1. 字面與深層含義:

    • 字面:直接理解為任用有功績的人,不如任用犯過錯誤的人。
    • 深層:這并非否定有功之人的價值,而是強調在特定情境下(尤其是需要激勵、考驗或委以重任時),那些曾經犯過錯誤但已悔改并渴望證明自己的人,往往能爆發出更強的動力、更謹慎的态度和更高的忠誠度。他們為了彌補過失、重新赢得信任,通常會更加盡心竭力、兢兢業業地完成任務。相比之下,有功之人可能因居功自傲或安于現狀而缺乏這種緊迫感和拼搏精神。
  2. 出處與典故:

    • 該成語最早出自南朝宋·範晔所著《後漢書·索盧放傳》。原文記載:“太守受誅,放詣吏請囚。曰:‘太守若誅,放亦不生,願以身代。’遂得減死論。後以病去。複征,再遷議郎。以疾笃乞骸骨。征拜谏議大夫,數納忠言。後以病去官。複征,拜中散大夫。以老病乞骸骨。诏賜錢二十萬。及卒,遺言薄葬。子翊,亦有清行,官至安定屬國都尉。論曰:使功者不如使過。信矣!”(中華書局點校本《後漢書》)。
    • 這段記載雖未直接點明成語,但“論曰:使功者不如使過。信矣!”的評論,正是基于索盧放因代太守受過而獲得寬恕,之後屢次被朝廷征召任用,都能盡忠職守、直言進谏的事迹。這體現了對“使過”者忠誠與潛力的一種肯定。
  3. 用法與語境:

    • 常用于管理學、領導藝術、用人策略的讨論中。
    • 強調領導者應具備容人之過的胸襟,善于給犯過錯誤但有能力、有悔改之心的人以改過自新、戴罪立功的機會。
    • 并非適用于所有情況,而是指在特定任務或需要激發潛能時,“使過”可能比單純“使功”更有效。
    • 體現了辯證的用人觀:錯誤(過)可以轉化為動力和財富,關鍵在于如何引導和使用。
  4. 價值與啟示:

    • 激勵作用:給犯錯者機會,能極大激發其感恩圖報、奮發圖強的内在動力。
    • 人才利用:避免因一次過失就徹底否定人才,有助于更充分地發掘和利用人力資源。
    • 管理智慧:體現了高超的領導藝術和包容的管理哲學,有助于營造允許試錯、鼓勵改過的組織氛圍。

引用參考來源:

網絡擴展解釋

“使功不如使過”是一個源自曆史典故的成語,其含義和用法如下:

基本含義

“使功不如使過”意為使用有功績的人,不如起用有過失的人,使其有機會将功補過。這一觀點強調對有過失者的寬容與信任,認為他們在彌補錯誤時可能更積極、忠誠。


出處與典故

成語最早出自《後漢書·索盧放傳》。東漢更始年間,使者巡查郡國時欲處決一名太守,索盧放挺身而出,提出“夫使功者不如使過”,并願代太守受罰。使者被其大義感動,最終赦免太守。這一事件成為成語的典故來源。


用法與示例

  1. 適用場景:多用于管理學或用人策略中,主張通過寬容激發過失者的潛力。
    • 例:明代張四維在《雙烈記·女戎》中寫道:“使功不如使過,著他戴罪殺賊,未為不可。”
  2. 語法結構:複句式成語,可作謂語或分句。

常見誤解

需注意,****将其解釋為“說話比行動更有效”,這與主流含義不符,可能是對成語的誤讀。正确含義應圍繞“用人之道”展開。


該成語體現了古代用人智慧,強調通過包容過失激發責任感,而非單純依賴功績者。其核心思想與現代管理學中的“容錯機制”有一定相通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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