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lms giver] 僧道等稱施舍財物給佛寺或道觀的人,也泛稱一般的在家人
即檀越。佛道對布施者的敬稱。 唐 杜荀鶴 《題江寺禅和》詩:“江寺禪僧似悟禪,壞衣芒履住茅軒。懶求施主修真像,翻説經文是妄言。” 宋 張元幹 《滿庭芳》詞:“撞著門徒施主,驀然箇,喜捨由他。”《西遊記》第五六回:“老者猛擡頭……被 三藏 扯住道:‘老施主,千萬慈悲,告借一宿。’” 清 潘榮陛 《帝京歲時紀勝·星燈》:“觀寺釋道亦将施主檀越年命星庚記注,於是夕受香儀,代具紙疏雲馬,為壇而祭。” 蘇曼殊 《斷鴻零雁記》第二七章:“此時餘乃戰兢而前,至門次,顫聲聯呼施主。”參見“ 檀越 ”。
"施主"是漢語中一個具有深厚文化内涵的稱謂,主要從佛教用語演化而來,在現代漢語中仍廣泛使用。其核心含義及演變如下:
施主(shī zhǔ)源于佛教梵語"檀越"(dānapati)的意譯,由"布施"(給予、施舍)與"主"(主體、主人)複合而成,字面意為"施行布施的主人"。
在佛教語境中,特指向僧侶、寺廟或佛法事業捐贈財物、飲食等資源的信衆。《漢語大詞典》明确指出:"施主,即行布施之主人" ,上海辭書出版社。
指通過物質供養(財施)或精神支持(法施、無畏施)積累功德的信徒。如《金剛經》雲:"若菩薩以滿恒河沙等世界七寶布施……不如受持四句偈。" 此處"布施者"即施主 。
僧人常以"施主"尊稱供養者,體現"佛法賴僧弘傳,僧伽賴施供養"的共生關系。唐代義淨《南海寄歸内法傳》載:"凡有齋供,須告施主姓名" 。
隨着語言發展,"施主"衍生出兩類常見用法:
在民間(尤其明清小說中),僧道或普通人可用"施主"作為對陌生人的禮貌稱呼,類似"閣下"、"先生"。例:《水浒傳》第四回:"智深走到鐵匠鋪前叫道:‘施主,借問一聲。’" 。
現代漢語中可泛指公益捐贈者,如"這位施主向災區捐贈百萬物資"(《現代漢語規範詞典》第三版)。
"施主"凝結了佛教"慈悲喜舍"的核心思想,強調施受雙方平等互惠。《大智度論》闡釋:"施者受者,俱無自性",破除施舍者的優越感 。這一概念深刻影響了中國傳統慈善倫理,成為"仁愛"思想的實踐載體。
權威參考:
釋義綜合《漢語大詞典》(上海辭書出版社)、《佛學大辭典》(丁福保編)、《現代漢語詞典》(商務印書館)及佛教經典文本。
“施主”是佛教文化中的重要稱謂,其含義和用法可從以下方面解析:
梵語來源
源自梵文“da^na-pati”,音譯為“檀越”或“陀那缽底”,意為“布施的施予者”。
其中“檀”指布施,“越”在漢譯中引申為“通過布施超越生死苦海”。
基本含義
指施舍財物給佛寺、僧衆,或出資舉辦法會的在家信衆,也泛稱與佛教有供養關系的在家人。
與“檀越”“齋主”的關聯
佛教經典中的要求
《長阿含經》提到,施主需以“身、口、意三業行慈,適時布施,不阻他人行善”。
佛教認為施主通過布施可獲五種福報:
現今寺院中,“施主”仍用于尊稱提供供養者,但日常語境也常以幽默或通俗方式泛稱陌生人,弱化了宗教色彩。
如需進一步了解,可參考佛教經典《善生經》或寺院碑刻記載的供養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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