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識見明敏,智慮周詳。 宋 張琰 《<洛陽名園記>序》:“且夫識明智審,則慮事精而信道篤。”
“識明智審”是一個漢語成語,讀音為shí míng zhì shěn,其核心含義指“識見明敏,智慮周詳”,即形容一個人見識高明、思維敏捷,且考慮問題周密詳盡。
詞義分解
出處與用法
該成語出自宋代張琰的《洛陽名園記》序:“且夫識明智審,則慮事精而信道笃。”,通常用于書面語,作賓語或定語,形容人的決策或分析能力卓越。
應用場景
多用于評價曆史人物、領導者或學者,例如:“他識明智審,在複雜局勢中總能提出周全之策。”
如需進一步探究,可查閱《洛陽名園記》原文或權威成語辭典。
《識明智審》是一個成語,意為明辨是非,審察事物。該詞常用于形容人思維敏捷,善于分辨事物的真僞,有辨别能力。
《識明智審》由“言”和“目”兩個部首組成。拆開之後,部首“言”代表着與言辭有關的事物,部首“目”則代表着與目光有關的事物。
《識明智審》一詞共有15個筆畫,其中“識”的三畫,"明"的8畫,"智"的12畫,"審"的5畫。
《識明智審》起源于《論語·衛靈公》:“識類知禮,明乎言談,審美于發”,後來演變為現在的成語形式。
《識明智審》的繁體為「識明智審」。
在古代漢字中,"識"的寫法較為繁瑣,與今天的簡化字有所不同。"明"和"審"的寫法在古代與現代相似度較高,沒有太大的變化。
1. 他在法庭上展現出了識明智審的能力,能夠清晰辨别證詞的真實與否。
2. 這位老師擁有識明智審的能力,總是能夠準确判斷學生的學習态度。
識破、明辨、智慧、審視、審慎。
明智、聰明、清醒、長見識。
迷糊、愚笨、糊塗、無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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