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 初 南京 十四處官伎住的樓與 南市 、 北市 兩樓的合稱。 明 謝肇淛 《五雜俎·地部一》:“ 太祖 於 金陵 建十六樓,以處官伎。”《儒林外史》第二四回:“這 南京 乃是 太祖 皇帝建都的所在……還有那十六樓官妓,新妝袨服,招接四方遊客。”參見“ 十四樓 ”。
“十六樓”在不同語境下有不同含義,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定義
指明初朱元璋在南京建造的16處官辦樓館,主要用于安置官伎和接待賓客。這些樓館包含14處官伎場所及南市、北市兩座商業樓。
具體構成
據史料記載,十六樓包括:來賓樓、重譯樓(專供外國使節)、南市樓、北市樓、醉仙樓、集賢樓等。其中來賓樓、重譯樓承擔外交接待功能,其他樓館多為娛樂場所。
社會功能
既作為官員宴飲、文人雅集的場所,也用于展現明朝國力的窗口。如《儒林外史》提到“十六樓官妓,新妝袨服,招接四方遊客”,反映其繁華景象。
在當代語境中,“十六樓”可能被賦予新寓意:
說明:曆史部分綜合了明代文獻和權威詞典解釋,現代寓意參考了房産領域的普遍說法。完整樓館名單可查看《洪武京城圖志》等史料來源。
《十六樓》是一個常見的詞彙,意為“十六層的樓房”。這個詞可以用來形容建築物的高度或者是一個十六層的具體樓房。
《十六樓》這個詞可以拆分為“十”和“六”兩個字符。其中,“十”字的部首為“十”,筆畫數為2。“六”字的部首為“⺼”(肉字旁),筆畫數為4。
《十六樓》這個詞的來源不太明确。它可能是房地産行業或者建築業中常用的一個詞彙,用來描述某個樓盤或特定建築物的高度。
《十六樓》在繁體字中的寫法為「十六樓」。
在古代漢字中,寫作《十六樓》的字體可能會有一些差異,因為漢字的演變過程中存在着不同的字體書寫風格和形狀。
1. 這座城市最高的建築是一座十六樓的寫字樓。
2. 我住在十六樓,可以俯瞰整個城市的美景。
樓層、樓房、建築、高層、住宅、寫字樓
十六層、六層建築、高樓大廈
單層、地下室、平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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