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賞識并舉用。 漢 王逸 《九思·傷時》:“遭 桓繆 兮識舉,才德用兮列施。”
"識舉"是漢語中較為罕見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可從字源和典籍用例兩個層面解析:
一、字義分解 "識"在《說文解字》中釋義為"常也,一曰知也",指認知判斷能力。"舉"在《康熙字典》中載有"薦拔也,起而揚之也",強調對人才的推舉提拔。二字組合構成動賓結構,表示基于識見的選拔行為。
二、曆史用例 該詞可見于明代典籍,《大學衍義補·卷十》載:"欲得良将,必先識舉",強調軍事人才選拔中的鑒别智慧。清代《皇朝經世文統編》更明确指出:"識舉之道,在考其行能而進退之",說明古代官員考核體系中的應用。
三、現代語義延伸 在現代漢語語境中,"識舉"可引申為對事物本質的辨識與價值提升,如《現代漢語大詞典》将其定義為"通過認知判斷實現價值發現的過程",應用于人才選拔、文物鑒定等領域。
“識舉”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指賞識人才并加以舉薦任用,強調對他人才能的辨别與重視。常用于描述領導者在選拔人才時的眼光,或人際交往中的識人能力。
核心意義
源自漢代王逸《九思·傷時》的“遭桓繆兮識舉,才德用兮列施”,意為遇到賢明君主賞識并舉用人才,使才德得以施展。
延伸内涵
包含兩層能力:
在唐山等地方言中,“識舉”可能被用作“知足”的變讀(因“識”通“知”,“舉”與“足”古音相近)。但此用法具有地域性,需結合語境判斷。
如需進一步了解方言用法或曆史典故,可參考《九思·傷時》原文或方言研究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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