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官名。《周禮》秋官之屬。掌五刑之法。見《周禮·秋官·司刑》。後泛指主管法律刑罰的官。 唐 李賀 《昌谷詩》:“縣省司刑官,戶乏詬租吏。” 王琦 集注:“見 昌谷 之民,不好争訟,不少王稅。” 唐 杜牧 《分司東都寓居履道叨承川尹劉侍郎大夫恩知上四十韻》:“ 禹 謨推掌誥, 湯 網屬司刑。”
“司刑”是古代官職名稱,其含義和演變如下:
一、基本定義 “司刑”指掌管刑罰的官員,最早見于《周禮·秋官》,屬西周司法體系中的官職,負責執行“五刑之法”(墨、劓、刖、宮、大辟)。後泛指主管法律刑罰的職官,如唐代将刑部改稱“司刑”,主官稱司刑大夫。
二、詞源結構 由“司”(掌管)和“刑”(刑罰)組合而成,體現其核心職能是司法審判與刑罰執行。
三、曆史沿革
四、職能擴展 除執行刑罰外,還涉及案件審理、律法修訂等職責,如杜牧詩句“湯網屬司刑”暗喻司法公正。
可通過漢典、HttpCN詞典等來源進一步考證曆史細節。
司刑是一個漢字詞語,由兩個部分組成:司(sī)和刑(xíng)。
司的部首是口,筆畫數為5,表示主宰、管理的意思。刑的部首是刀,筆畫數為6,表示處罰、懲罰的意思。
《司刑》這個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司刑是由司和刑兩個字組成,表示由有權力的人管理和執行刑罰。
在繁體字中,司刑的寫法與簡體字基本相同,沒有明顯差異。
古時候漢字的寫法可以分為篆字、隸書、楷書等多種。司刑在古代的寫法可能會有所不同,但整體意義沒有改變。
以下是一些關于司刑的例句:
一些與司刑相關的詞語包括組詞、近義詞和反義詞:
司刑是一個常用的詞語,它與司法、刑罰等概念相關,用來描述管理和執行刑罰的機構和人員。了解司刑的意思以及相關的部首、筆畫、來源、繁體字、古代寫法、例句、組詞、近義詞和反義詞,有助于更好地理解和運用這個詞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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