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罷退;免職。《晉書·齊王冏傳》:“ 董艾 放縱,無所畏忌,中丞按奏,而取退免。”《魏書·慕容白曜傳》:“以無恒之心,奉有常之法,非所克堪,乞垂退免。”
"退免"在漢語詞典中的解釋包含以下兩個核心含義:
一、基本釋義
解除職務(動詞性) 指因個人原因或組織決定終止原有職務,常見于古代官制與現代行政體系。例如《現代漢語規範詞典》釋義為"辭去或免除官職",體現權力關系中的職務變動。
免除義務/退還財物(複合詞性) 由"退"與"免"組合産生的特殊含義,指退還物品或免除責任的雙重行為。該用法多見于契約文書,如《明清契約文書詞典》中記載的"退免租賦"案例,既包含退還已收租糧,也涉及免除後續債務。
二、詞源分析 • "退"在《說文解字》中解為"卻也",本義為向後移動,引申為離開職位 • "免"在《玉篇》釋作"去也",既有解除約束的積極義,也含逃避責任的消極義 二字組合形成兼具空間位移與責任解除的複合概念。
三、使用場景解析
文獻參考 • 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 • 中華書局《說文解字注》 • 國家圖書館藏《明清社會經濟史契約彙編》
“退免”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多重含義,需結合具體使用場景理解:
根據權威古籍文獻記載,“退免”主要指罷退或免職,常見于曆史記載中。例如:
主動放棄權益(非主流解釋)
部分現代解釋認為“退”指放棄、撤回,“免”指免除,組合後表示主動放棄權益或責任,多出于道義考量。但此用法在權威典籍中未明确記載,需謹慎使用。
稅務領域專用術語
現代“退免稅”為專業概念,指稅款返還或豁免,如出口退稅、特定行業免稅政策等,屬于經濟管理術語。
注:不同來源對“退免”的解釋存在差異,建議優先參考《晉書》《魏書》等古籍及權威辭書(如漢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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