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舊時的專職征收賦稅的人員。 魯迅 《華蓋集續編·上海通信》:“不過剛出 天津 車站,卻有一個穿制服的,大概是稅吏之流吧,突然将我的提籃拉住,問道:‘什麼?’”
稅吏是漢語中一個具有明确曆史指向性的複合詞,專指古代社會中負責征收賦稅的官吏。從詞源構成來看,“稅”指國家或官府征收的財物,“吏”則指基層公務人員,二者結合後特指執行稅收事務的官員群體。
從職能角度分析,稅吏屬于國家財政體系的基礎執行者,其職責包括登記田産、核查商貨、催繳稅款等。《周禮·地官》中記載的“司關”“廛人”等職官便屬于早期稅吏範疇,負責關卡稅、市稅征收。漢代設立“市吏”專管市集交易稅,唐代“稅務監”則負責地方稅賦稽核,均體現稅吏在不同朝代的制度形态。
值得注意的是,稅吏群體在曆史文獻中常呈現負面形象。例如《新約·路加福音》記載稅吏被猶太社會視為“罪人”,《水浒傳》中亦有“稅吏盤剝”的情節描寫。這種矛盾源于其角色特殊性:既是國家財政制度的維護者,又是直接接觸民衆的權力末端,易滋生貪腐現象。元代《吏學指南》将其歸為“雜職官”,表明其社會地位低于正途出身的文官。
在語言學層面,《漢語大詞典》将“稅吏”釋為“舊時負責收稅的吏員”,強調其曆史語境下的特定職能。該詞常見于宗教典籍與曆史文獻,如《馬太福音》中耶稣與稅吏的對話,以及《宋史·食貨志》對地方稅務官吏的編制記載,均印證其在跨文化語境中的共通性。
“稅吏”是一個漢語詞語,讀音為“shuì lì”,以下是其詳細解釋:
指古代負責征收賦稅的官吏,尤指那些濫用職權、通過不正當手段斂財的官員。該詞常帶有貶義,暗含對官員貪婪行為的批判。
現代語境中,“稅吏”一詞已較少使用,取而代之的是“稅務人員”“征稅員”等中性表述。但在曆史或文學作品中,它仍被用來影射官僚腐敗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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