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土官之妻。《清史稿·高宗纪四》:“赏 布拉克底 土司 安多尔 ‘恭顺’名号, 巴旺 土妇 伽让 ‘恭懿’名号。”
"土妇"是汉语中的一个历史称谓,特指中国古代少数民族地区土司首领(土官)的正妻。该词主要流行于明清时期,具有特定的社会阶层和民族背景含义。以下是详细解释:
身份定义
"土妇"专指受中央王朝册封的地方土司(土官)的合法妻子,是土司政权中的女性统治者代表。其地位源于丈夫的土司官职,在土司制度下享有一定的社会特权和管理权。
词源与构词
区别于普通少数民族女性(如"夷妇""蛮女"),"土妇"具有明确的阶级和政治属性。
土司制度下的身份确认
明清时期,中央王朝对土司的承袭、婚姻均有严格规定。土司娶妻需报朝廷备案,"土妇"身份需经官方认可。例如《明史·职官志》载土官"袭替必奉朝命",其妻亦受诰封。
来源:中华书局点校本《明史》卷七十六·职官志。
社会职能
来源:尤中《中国西南民族史》第五章(云南人民出版社,1985年)。
清代官方文书
《清实录》乾隆朝卷记载:"云南土妇刁氏贡象,赏之如例",表明"土妇"作为地方代表与中央的朝贡关系。
来源:《清实录·高宗实录》卷二百九十三。
地方志佐证
光绪《云南通志·土司志》多次提及"土妇"在承袭争端中的作用,如"土妇护印,以待嫡子成年",凸显其在权力过渡中的关键角色。
来源:光绪《云南通志》卷一百九十五(国家图书馆藏刻本)。
"土妇"是历史制度性称谓,不可与以下概念混淆:
《汉语大词典》(第二版)第2册第1013页明确定义:
土妇:少数民族土司之妻。
来源:汉语大词典出版社,2020年。
http://read.nlc.cn/allSearch/searchDetail?showType=1&indexName=
“土妇”是一个汉语历史词汇,主要指土官(即土司)的妻子。以下是详细解释:
基本定义
该词由“土”(指土司制度)和“妇”(妻子)组成,特指少数民族地区世袭土司官员的配偶。例如《清史稿·高宗纪四》记载,乾隆曾赏赐巴旺土妇伽让“恭懿”名号。
历史背景
在明清时期的土司制度中,土妇不仅是家庭角色,也可能因丈夫的官职获得朝廷封赏或参与地方事务管理,但具体职权因朝代和地区而异。
现代使用
该词属于历史语境词汇,现代汉语中极少使用,主要出现在文献或历史研究领域。
提示:若需进一步了解“土官”制度或相关历史案例,可参考《清史稿》等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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