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廷争。在朝廷上向皇帝谏争。庭,通“ 廷 ”。《史記·平津侯主父列傳》:“每朝會議,開陳其端,令人主自擇,不肯面折庭争。” 三國 魏 嵇康 《釋私論》:“ 王陵 庭争,而 陳平 順旨。” 宋 葉適 《上李籤院啟》:“庭争犯顔,凜純忠之外著。”
庭争(tíng zhēng)是漢語中的曆史詞彙,其核心含義指古代臣子在朝廷上當面直言進谏,與君主或權臣據理力争的行為。以下從詞典釋義、曆史背景及引申用法三方面詳細解釋:
根據《漢語大詞典》,“庭争”亦作“廷争”,指在朝堂上公開辯論、勸谏。其特點包含:
來源:《漢語大詞典》(商務印書館,2012年版),"廷争"詞條。
“庭争”是古代政治文化的重要現象,典型案例如:
此類行為雖可能招緻貶谪甚至死罪(如“廷杖”刑罰),但被史家視為士大夫氣節的象征。
來源:《貞觀政要》(唐·吳兢撰),卷三《論任賢》;《明史·海瑞傳》。
現代語境中,“庭争”一詞已罕用,但其精神内核轉化為兩類表達:
來源:《中華成語大辭典》(中華書局,2009年版),"面折廷争"詞條。
“庭争”是承載中國古代谏議制度與士人風骨的特殊詞彙,其釋義需結合曆史語境及儒家政治倫理理解。現代使用中多體現為文化意象或成語成分,而非日常交際用語。
“庭争”是一個具有曆史語境的中文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在不同文獻中存在細微差異,但核心解釋可歸納如下:
“庭争”通“廷争”,指在朝廷上向皇帝直言進谏或據理力争的行為。這裡的“庭”是“廷”的通假字,特指古代君臣議事的場所。例如《史記》記載主父偃“不肯面折庭争”,即描述其不直接當面與君主争辯的态度。
部分現代詞典(如)将“庭争”解釋為“家庭内部的争吵”,但這一用法缺乏古籍支持,可能是對“庭”字現代含義(家庭)的引申,需注意語境區分。
在曆史文獻或學術讨論中,“庭争”通常指向朝廷谏争;若需表達家庭矛盾,建議使用“家庭紛争”等更明确的表述,避免歧義。
如需進一步了解古籍原文或不同詞典釋義,可參考滬江線上詞典、查字典等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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