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廷争。在朝廷上向皇帝谏争。庭,通“ 廷 ”。《史记·平津侯主父列传》:“每朝会议,开陈其端,令人主自择,不肯面折庭争。” 三国 魏 嵇康 《释私论》:“ 王陵 庭争,而 陈平 顺旨。” 宋 叶适 《上李签院启》:“庭争犯颜,凛纯忠之外著。”
庭争(tíng zhēng)是汉语中的历史词汇,其核心含义指古代臣子在朝廷上当面直言进谏,与君主或权臣据理力争的行为。以下从词典释义、历史背景及引申用法三方面详细解释:
根据《汉语大词典》,“庭争”亦作“廷争”,指在朝堂上公开辩论、劝谏。其特点包含:
来源:《汉语大词典》(商务印书馆,2012年版),"廷争"词条。
“庭争”是古代政治文化的重要现象,典型案例如:
此类行为虽可能招致贬谪甚至死罪(如“廷杖”刑罚),但被史家视为士大夫气节的象征。
来源:《贞观政要》(唐·吴兢撰),卷三《论任贤》;《明史·海瑞传》。
现代语境中,“庭争”一词已罕用,但其精神内核转化为两类表达:
来源:《中华成语大辞典》(中华书局,2009年版),"面折廷争"词条。
“庭争”是承载中国古代谏议制度与士人风骨的特殊词汇,其释义需结合历史语境及儒家政治伦理理解。现代使用中多体现为文化意象或成语成分,而非日常交际用语。
“庭争”是一个具有历史语境的中文词汇,其含义和用法在不同文献中存在细微差异,但核心解释可归纳如下:
“庭争”通“廷争”,指在朝廷上向皇帝直言进谏或据理力争的行为。这里的“庭”是“廷”的通假字,特指古代君臣议事的场所。例如《史记》记载主父偃“不肯面折庭争”,即描述其不直接当面与君主争辩的态度。
部分现代词典(如)将“庭争”解释为“家庭内部的争吵”,但这一用法缺乏古籍支持,可能是对“庭”字现代含义(家庭)的引申,需注意语境区分。
在历史文献或学术讨论中,“庭争”通常指向朝廷谏争;若需表达家庭矛盾,建议使用“家庭纷争”等更明确的表述,避免歧义。
如需进一步了解古籍原文或不同词典释义,可参考沪江在线词典、查字典等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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