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 廷平 ”。亦作“ 廷尉評 ”。亦作“ 廷評 ”。官名, 漢 時為廷尉屬官。 宣帝 地節 三年,初置廷尉平四人:稱左右平,秩六百石。 東漢 光武帝 省右平,唯有左平一人,掌平決诏獄事。 魏 晉 以後不分左右,直謂之廷尉評。 北魏 、 北齊 及 隋 各設廷尉評一人。 隋文帝 開皇 三年罷。至 炀帝 及 唐太宗 時複置評事,屬大理寺,但一般仍以“廷評”稱之。《漢書·刑法志》:“今明主躬垂明聽,雖不置廷平,獄将自正。” 晉 潘嶽 《閑居賦》序:“逮事 世祖武皇帝 ,為 河陽 、 懷 令,尚書郎,廷尉平。”《北史·元順傳》:“時三公曹令史 朱暉 素事録尚書 高陽王 雍 , 雍 欲以為廷尉評,頻煩託 順 , 順 不為用。” 唐 杜甫 《送重表侄王砅評事使南海》詩:“廷評近要津,節制收英髦。” 唐 李商隱 《偶成轉韻七十二句贈四同舍》詩:“廷評日下握靈蛇,書記眠時吐綵鳳。”參閱《漢書·百官公卿表上》、《後漢書·百官志二》、《通典·職官七》。
“廷尉平”是中國古代司法體系中的重要官職,其含義可從以下角度綜合解析:
廷尉平的核心内涵是司法公正,強調法官在審理案件時應秉持公平無私的原則。該詞由三部分構成:
廷尉平的設立标志着漢代司法政策從嚴刑峻法向尚德緩刑的轉變,旨在糾正漢武帝以來執法嚴酷的風氣。西漢史料記載的廷尉平官員僅有黃霸、馬宮等少數人,側面反映其選拔标準嚴格。
後世常以“廷尉平”比喻司法公正的理想狀态,成為古代法律文化中追求公平的象征符號。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曆史案例或官職演變細節,可參考《漢書·刑法志》等文獻。
廷尉平是一個成語,由三個漢字組成,字面意思是“廷尉庭審公平公正”。拆分部首和筆畫如下:
《廷尉平》的來源可以追溯到中國古代,廷尉是古代法庭的一種稱謂,平則代表公平公正。這個成語強調司法審判對案件處理的公正和公平。
在繁體中,廷尉平的寫法為「廷尉平」。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可能和現代有所不同。但是,廷尉平這個成語的古時候漢字寫法和現代基本相同,沒有明顯變化。
以下為廷尉平這個成語的例句:
在這個國家,每個人都有權利得到廷尉平。
法院必須确保每個案件都經過廷尉平的審判。
組詞:
近義詞:
反義詞: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