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 廷平 ”。亦作“ 廷尉评 ”。亦作“ 廷评 ”。官名, 汉 时为廷尉属官。 宣帝 地节 三年,初置廷尉平四人:称左右平,秩六百石。 东汉 光武帝 省右平,唯有左平一人,掌平决诏狱事。 魏 晋 以后不分左右,直谓之廷尉评。 北魏 、 北齐 及 隋 各设廷尉评一人。 隋文帝 开皇 三年罢。至 炀帝 及 唐太宗 时复置评事,属大理寺,但一般仍以“廷评”称之。《汉书·刑法志》:“今明主躬垂明听,虽不置廷平,狱将自正。” 晋 潘岳 《闲居赋》序:“逮事 世祖武皇帝 ,为 河阳 、 怀 令,尚书郎,廷尉平。”《北史·元顺传》:“时三公曹令史 朱暉 素事録尚书 高阳王 雍 , 雍 欲以为廷尉评,频烦託 顺 , 顺 不为用。” 唐 杜甫 《送重表侄王砅评事使南海》诗:“廷评近要津,节制收英髦。” 唐 李商隐 《偶成转韵七十二句赠四同舍》诗:“廷评日下握灵蛇,书记眠时吐綵凤。”参阅《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后汉书·百官志二》、《通典·职官七》。
“廷尉平”是中国古代司法体系中的重要官职,其含义可从以下角度综合解析:
廷尉平的核心内涵是司法公正,强调法官在审理案件时应秉持公平无私的原则。该词由三部分构成:
廷尉平的设立标志着汉代司法政策从严刑峻法向尚德缓刑的转变,旨在纠正汉武帝以来执法严酷的风气。西汉史料记载的廷尉平官员仅有黄霸、马宫等少数人,侧面反映其选拔标准严格。
后世常以“廷尉平”比喻司法公正的理想状态,成为古代法律文化中追求公平的象征符号。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历史案例或官职演变细节,可参考《汉书·刑法志》等文献。
廷尉平是一个成语,由三个汉字组成,字面意思是“廷尉庭审公平公正”。拆分部首和笔画如下:
《廷尉平》的来源可以追溯到中国古代,廷尉是古代法庭的一种称谓,平则代表公平公正。这个成语强调司法审判对案件处理的公正和公平。
在繁体中,廷尉平的写法为「廷尉平」。
在古代,汉字的写法可能和现代有所不同。但是,廷尉平这个成语的古时候汉字写法和现代基本相同,没有明显变化。
以下为廷尉平这个成语的例句:
在这个国家,每个人都有权利得到廷尉平。
法院必须确保每个案件都经过廷尉平的审判。
组词:
近义词:
反义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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