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征稅的事務。 鄭觀應 《盛世危言·稅則》:“京都特設總稅務司,凡各口海關,則設正副稅務司,幫同監督經理榷政。”
榷政
指國家壟斷特定商品的生産、流通或銷售,以獲取財政收入的專營政策。該詞屬複合詞,需拆解分析其核心含義:
“榷”的本義
指官府對特定商品(如鹽、鐵、酒、茶等)實施的專賣制度。《漢語大詞典》明确“榷”為“專利、專賣”之義,如“榷酒”“榷鹽”。其本質是國家通過行政權力排除市場競争,獨占經營利潤。
“政”的涵義
指國家治理的政策或制度。《說文解字》釋“政”為“正也”,引申為治理國家事務的法規與措施。在“榷政”中特指經濟管理領域的制度性安排。
“榷政”的實質
即“專賣政策”或“國家壟斷經濟政策”。中國古代長期推行榷政,如漢代鹽鐵專營、唐宋茶榷、明清鹽引制度,核心目的是增加國庫收入,抑制商人勢力膨脹,強化中央對經濟命脈的控制。其影響兼具財政增收與抑制民間經濟的雙重性。
曆史實踐與文獻佐證
榷政的典型例證可見于《史記·平準書》對漢武帝鹽鐵官營的記載:“敢私鑄鐵器煮鹽者,釱左趾,沒入其器物。” 宋代王安石變法中的“市易法”亦屬榷政範疇,由政府主導市場交易以平抑物價、增加稅收。此類政策雖強化了財政集權,但易導緻官商腐敗與民生負擔加重,如《宋史·食貨志》載:“茶鹽榷酤,日增其課,民困轉甚。”
結論
“榷政”是中國古代經濟治理的核心概念之一,體現了國家對關鍵資源的壟斷性管理。其詞義根植于“榷”的專賣屬性與“政”的制度屬性,曆史實踐則印證了其在財政體系中的重要作用及社會争議性。
參考資料來源:
“榷政”是一個漢語詞彙,具體解釋如下:
該詞多見于古代經濟政策相關文獻,如《盛世危言》《南征吟小引》等,反映中國古代財稅制度的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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