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religious ceremonies] 指天主教的宗教儀式,也指僧道拜忏、打醮等事
(1).指法律、政令。《史記·李斯列傳》:“ 高 受詔教習 胡亥 ,使學以法事數年矣,未嘗見過失。”
(2).指供佛、禮忏、打醮、修齋等宗教法會、儀式。 晉 法顯 《佛國記》:“道俗雲集,燒香然燈,種種法事,晝夜不息。” 前蜀 杜光庭 《皇太子青城山修齋詞》:“謹遣 得一大師 ,賜紫 張茂卿 等一十四人虔修法事,願鑒丹誠。”
(3).指巫師、術士“作法”捉妖驅邪。《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三一回:“待他作了法事,請了上界真神,把金銀化成仙丹,用開水沖服,才能見效。” 孫犁 《耕堂散文·遊擊區生活一星期》:“他們的小隊長在附近村莊請來一個捉妖的,在炮樓上擺香壇行法事,念咒捉妖。”
“法事”是一個多義詞,其含義在不同語境和文化背景中有所不同,主要可分為以下兩類解釋:
宗教法會與儀式
在宗教語境中,“法事”泛指各類宗教活動,主要包括:
現代常見用途
法事多用于特定場景,如亡者超度、祈求平安、寺廟開光或重大節日的集體祈福活動。例如佛教寺廟常舉辦新春祈福法會,包含誦經、供燈、齋僧等流程()。
如需了解具體宗教的法事流程或曆史演變,可參考《史記》相關篇章或宗教典籍。
法事是一個漢字詞語,包含兩個字:「法」和「事」。
「法」字的部首是「水」,它的筆畫數目為「4」;「事」字的部首是「事」,它的筆畫數目為「5」。
「法事」一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的佛教信仰。在佛教中,法事指的是舉行宗教儀式、祭祀或念經等神聖活動。隨着時間的推移,「法事」的意義逐漸擴展,也可以指代其他宗教或儀式性的事務。
「法事」在繁體字中的寫法為「法事」,與簡體字寫法相同。
在古代,「法事」的漢字寫法并沒有太大變化,與現代漢字相似。
1. 他每年都會親自主持家族的法事。
2. 我們全家人一起參加祖先的法事,以表達對他們的尊敬和追思之情。
法事還可以組成以下詞語:
1. 法事堂:指舉行宗教儀式的場所。
2. 法事儀式:指宗教或儀式性活動中的特定儀式。
3. 法事文化:指與法事相關的宗教文化和傳統。
1. 祭祀:指向神佛或祖先表示敬意或寄托信仰的宗教儀式。
2. 念經:指讀誦佛經或經典的儀式性活動。
世俗活動:指非宗教性、儀式性的日常生活或社交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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