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報曉雞。 周立波 《暴風驟雨》第一部十六:“啼明雞叫着。東南天上露出了一片火燒似的紅雲。”
"啼明雞"是漢語中一個具有民俗色彩的詞彙,指代黎明時分啼叫的公雞。《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将其定義為"報曉的公雞",強調其作為時間參照物的自然屬性。該詞由"啼鳴"的動詞性語義與"雞"的動物指稱複合構成,形成偏正結構的名詞短語。
從詞源學角度分析,"啼明"二字可追溯至明代《正字通》,其中記載"雞夜鳴不時,俗謂之啼明",顯示該詞在古漢語中已具備時間異常性的隱含語義。現代方言調查顯示,在冀魯官話區仍保留"雞打鳴"與"啼明雞"的并稱現象,前者側重動作描述,後者特指具備規律性報曉功能的個體。
該詞彙的文化象征意義在《中國民俗文化大觀》中有詳細記載:啼明雞被視為陰陽交替的媒介生物,其啼叫聲被認為具有驅散夜魅的靈力。這種文化認知在華北地區的傳統建築習俗中留有痕迹,民間蓋房時常在梁木刻畫雄雞圖案以求鎮宅。
現代文學作品中,老舍在《駱駝祥子》第十七章使用"啼明雞剛叫過頭遍"構建黎明時分的場景,印證了該詞在20世紀初期北京話中的活躍使用。語言學家王力在《漢語史稿》中指出,此類動物報時詞彙的存續,反映了農耕文明對自然生物鐘的依存關系。
“啼明雞”是一個漢語詞語,具體解釋如下:
拼音:tí míng jī
基本含義:指黎明時分啼叫報曉的公雞,又稱“報曉雞”。該詞通過雞鳴象征天剛亮的時間節點,常見于文學作品中對清晨場景的描寫。
出處與例句:
周立波在小說《暴風驟雨》第一部第十六章中寫道:“啼明雞叫着。東南天上露出了一片火燒似的紅雲。” 這裡通過雞鳴烘托黎明時分的氛圍。
其他用法:
部分資料(如)将其解釋為成語,引申為“形容黎明即起勞作的人”。但這一用法未被權威詞典廣泛收錄,建議結合具體語境理解。
關聯詞:
“啼明”也可單獨使用,表示公雞報曉的行為(如蕭紅《生死場》中提及“啼明的公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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