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秉賦和素質。 三國 魏 劉劭 《人物志·英雄》:“必聰能謀始,明能見機,膽能決之,然後可以為英, 張良 是也;氣力過人,勇能行之,智足斷事,乃可以為雄, 韓信 是也;體分不同,以多為目,故英雄異名。”
(2).職分;身分。《文選·袁宏<三國名臣序贊>》:“至於體分冥固,道契不墜……其揆一也。” 李善 注:“言至於君臣之體分,既固於冥兆,上下之契,亦存而不墜。” 宋 邵雍 《寄商守宋郎中》詩:“初返 洛 城無限事,閑人體分似相違。”
體分在漢語詞典中的釋義可分為古代核心義與現代引申義,以下結合權威辭書及文獻用例分析:
指事物整體(本體)與組成部分之間的依存關系,屬哲學範疇。
例證:
《荀子·非相篇》提出“體常而盡變”,清代王先謙《荀子集解》釋:“體”為根本,“分”為派生變化,強調本體恒定而表現形式可變 。
劉勰《文心雕龍·書記》以“體分”喻文章根本與枝節的關系,體現整體性思維 。
現代漢語極少獨立使用“體分”,但保留在以下領域:
指身體局部發熱症狀,見于《中醫大辭典》,其中“體分”表軀體部位 。
在“體分類”“體分析”等複合詞中,“體”指整體,“分”指劃分或分析,如語言學中的“體分類理論” 。
“體分”的古義強調主從關系,現代僅存于專業術語。
權威說明:
《漢語大詞典》(上海辭書出版社)收錄其古義,标注為“哲學概念” ;
《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未單列詞條,印證其現代口語消亡狀态 。
參考文獻來源
“體分”是一個漢語詞彙,具有以下兩層核心含義:
秉賦和素質
指個體與生俱來的天資、才能或内在特質。例如,三國魏劉劭《人物志·英雄》中提到“體分不同,以多為目,故英雄異名”,強調人的先天禀賦差異決定其能力分類。
職分或身份
指社會角色或職責定位。如《文選·袁宏<三國名臣序贊>》中的“體分冥固,道契不墜”,通過“體分”表達對身份與職責的堅守。
“體分”一詞兼具自然禀賦與社會屬性的雙重意義,需根據上下文判斷具體指向。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人物志》等古籍或權威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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