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猶踏歌。 宋 王安石 《送程公辟之豫章》詩:“輕裙利屣列名倡,春風踏謡能斷腸。”參見“ 踏謡娘 ”。
(2).弋陽、秦腔中男子扮演的小旦。 清 李聲振 《百戲竹枝詞·踏謠》序:“﹝踏謡:﹞俗名假纖足小旦,屐以弓鞋,覆以裙袴,工者行步自然,不異婦人也。弋陽、秦腔,恒以此示媚。”
“踏謠”是中國古代文學與表演藝術中的複合詞彙,其釋義可從字源、文化背景兩方面解析:
一、詞義溯源 “踏”本義為足部着地、踩踏,《說文解字》釋作“踐也”,後引申出舞蹈節奏之意;“謠”指徒歌(無樂器伴奏的歌唱),《爾雅·釋樂》注“謠謂無絲竹之類”。二者結合特指“且步且歌”的表演形式,常見于隋唐時期的民間演藝活動。
二、文化專指 該詞在《教坊記》《樂府雜錄》等典籍中多指“踏謠娘”故事,系南北朝時期起源的歌舞戲。據《太平禦覽》引《樂府雜錄》載,北齊有蘇姓男子酗酒毆妻,其妻怨苦訴于鄰裡,衆人仿其悲啼姿态“每一步搖頓其身”,配以和聲“踏謠,和來!”形成角色扮演、唱白結合的戲劇雛形。
注:本文釋義參考《漢語大詞典》(商務印書館1994年版)詞條考釋,及《唐代音樂史》(人民音樂出版社)第三章“散樂歌舞”的文獻分析。
“踏謠”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多重含義,需結合曆史文化和語言演變來理解:
指盲目相信并傳播未經證實的言論,含貶義。該詞由“踏”(踐踏)和“謠”(謠言)構成,比喻對謠言不加辨别地采取行動。與之相關的“踏謠娘”進一步延伸此意,特指盲目追隨謠言的現象。
建議結合具體語境判斷詞義,若涉及古籍或傳統戲曲,需參考權威文獻進一步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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