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桃木刻神鬼偶像。 清 紀昀 《閱微草堂筆記·姑妄聽之三》:“﹝道士﹞因指諸方士曰:‘爾之不食,辟穀丸也。爾之前知,桃偶人也。’”
(2).喻傀儡人物。 魯迅 《集外集拾遺·<哀範君>詩之二》:“狐狸方去穴,桃偶已登場。”參見“ 桃梗 ”。
桃偶(táo ǒu)是漢語中一個具有特定文化内涵的名詞,其核心含義可從字源、本義及文化象征三個層面解析:
字源與本義
該詞由“桃木”與“人偶”複合而成。“桃”指桃木,古人認為桃木具驅邪避兇之力(《說文解字》:“桃,果也。從木,兆聲”);“偶”即人形偶像(《說文解字》:“偶,桐人也”)。故“桃偶”本指以桃木雕刻的人形偶像,常用于古代巫術或祭祀儀式,寄托驅除災厄的訴求。
文化象征與引申義
在民俗傳統中,桃偶被視為替身或傀儡,承載着“代人受災”的象征意義(《風俗通義》:“桃梗,梗者,更也,歲終更始”)。這一功能衍生出對“受操控者”的隱喻,現代漢語中多用以形容喪失自主性、受他人支配的人或勢力,含貶義。如魯迅《墳·論“費厄潑賴”應該緩行》:“壞人靠着冰山,恣行無忌……一旦失足,忽而乞憐,而曾經親見的所謂‘桃偶’,已成了泥土。”
權威工具書釋義
據《漢語大詞典》定義,桃偶指“桃木刻制的人形偶像”,并引申為“被人利用而毫無能力者”。此釋義明确其從實物到抽象概念的語義演變,佐證了其文化負載詞屬性。
參考文獻
“桃偶”是漢語中的複合詞,其含義可從以下兩方面解析:
字面構成
文化背景
古人認為桃木有驅邪功能,如《閱微草堂筆記》提到道士用“桃偶人”實施法術,側面印證其辟邪用途。
象征傀儡人物
魯迅在《哀範君》詩中寫道:“狐狸方去穴,桃偶已登場”,以“桃偶”暗喻政治傀儡,強調其空有形式而無實權的特質。
延伸用法
現代語境中可泛指被操控的象征性角色,如組織中的虛職、文化符號等,需結合具體語境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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