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桃木刻神鬼偶像。 清 纪昀 《阅微草堂笔记·姑妄听之三》:“﹝道士﹞因指诸方士曰:‘尔之不食,辟穀丸也。尔之前知,桃偶人也。’”
(2).喻傀儡人物。 鲁迅 《集外集拾遗·<哀范君>诗之二》:“狐狸方去穴,桃偶已登场。”参见“ 桃梗 ”。
桃偶(táo ǒu)是汉语中一个具有特定文化内涵的名词,其核心含义可从字源、本义及文化象征三个层面解析:
字源与本义
该词由“桃木”与“人偶”复合而成。“桃”指桃木,古人认为桃木具驱邪避凶之力(《说文解字》:“桃,果也。从木,兆声”);“偶”即人形偶像(《说文解字》:“偶,桐人也”)。故“桃偶”本指以桃木雕刻的人形偶像,常用于古代巫术或祭祀仪式,寄托驱除灾厄的诉求。
文化象征与引申义
在民俗传统中,桃偶被视为替身或傀儡,承载着“代人受灾”的象征意义(《风俗通义》:“桃梗,梗者,更也,岁终更始”)。这一功能衍生出对“受操控者”的隐喻,现代汉语中多用以形容丧失自主性、受他人支配的人或势力,含贬义。如鲁迅《坟·论“费厄泼赖”应该缓行》:“坏人靠着冰山,恣行无忌……一旦失足,忽而乞怜,而曾经亲见的所谓‘桃偶’,已成了泥土。”
权威工具书释义
据《汉语大词典》定义,桃偶指“桃木刻制的人形偶像”,并引申为“被人利用而毫无能力者”。此释义明确其从实物到抽象概念的语义演变,佐证了其文化负载词属性。
参考文献
“桃偶”是汉语中的复合词,其含义可从以下两方面解析:
字面构成
文化背景
古人认为桃木有驱邪功能,如《阅微草堂笔记》提到道士用“桃偶人”实施法术,侧面印证其辟邪用途。
象征傀儡人物
鲁迅在《哀范君》诗中写道:“狐狸方去穴,桃偶已登场”,以“桃偶”暗喻政治傀儡,强调其空有形式而无实权的特质。
延伸用法
现代语境中可泛指被操控的象征性角色,如组织中的虚职、文化符号等,需结合具体语境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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