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卿大夫在公朝办事所用的膳食。《左传·襄公二十八年》:“公膳日双鷄,饔人窃更之以鶩。” 杜预 注:“卿大夫之膳食。” 杨伯峻 注:“公膳为一词,即在公朝办事用餐,由朝廷供给伙食。”
"公膳"是古代中国社会制度中的专有名词,指由官府或公共机构为特定人群提供的膳食。《汉语大词典》将其定义为"古代官府供给的膳食",其核心特征体现在"公"与"膳"的结合,即具有公共属性的饮食供给制度。
从制度渊源考据,《周礼注疏》记载西周时期已出现"膳夫掌王之食饮膳羞"的职官设置,可视为公膳制度的雏形。春秋时期诸侯国的"公膳"制度更为系统,据《左传·宣公四年》记载"公膳日双鸡",说明当时官员在衙署办公时可享受由官府提供的标准餐食。
该制度的社会功能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其一作为官员俸禄的组成部分,其二维系行政机构运转效率,其三体现等级制度。如《礼记·王制》所述"诸侯无故不杀牛,大夫无故不杀羊",不同品级官员的公膳标准存在严格差异。唐宋时期发展为"廊餐制",明清演变为"廪给制度",其物质形态随时代变迁而调整,但"公费餐饮"的核心特征始终延续。
在语言演变层面,《辞源》指出"公膳"一词自汉代起多用于公文典籍,现代汉语中已转为历史词汇,但在研究古代职官制度、社会礼制等领域仍具重要学术价值。
“公膳”是一个汉语词汇,其含义与古代官员的膳食制度相关。以下是综合多个来源的详细解释:
“公膳”指卿大夫在公朝(官府)办事时由朝廷统一提供的膳食。这一制度体现了古代官员的待遇,属于官府供给的集体伙食。
历史来源
该词最早见于《左传·襄公二十八年》的记载:“公膳日双鷄,饔人窃更之以鶩。”
字义分解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文献案例,可参考《左传》相关章节或历史制度研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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