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改变法规。《后汉书·陈宠传》:“ 元和 二年,旱……议者咸曰:‘旱之所由,咎在改律。’”
(2).改变音律。 晋 陆云 《考志》:“和音变而改律,乘风革而为商。”
"改律"是汉语中具有历史渊源的法律术语,指对既有的法律条文或音律体系进行系统性调整。该词由"改"(改变)与"律"(法度、规范)两个语素构成,在不同语境中存在双重含义:
一、法律层面 指古代王朝对现行法典的修订行为。如《唐律疏议》记载:"高祖初入关,约法十二条,后乃改律为五十三条",此处特指隋唐时期对刑律条文的增补调整。这种法律变革往往伴随着礼法制度的演进,体现着"刑罚世轻世重"的立法原则。
二、音律层面 在音乐领域指音律体系的改革,《吕氏春秋》记载黄帝命伶伦"改律作乐",此处涉及古代十二律吕的修订。明代朱载堉在《律吕精义》中提及的"改律"则专指对传统三分损益律的数学修正,为十二平均律的创建奠定基础。
权威文献参考:
该词的现代使用多见于法律史、音乐史研究领域,其核心语义始终围绕规范体系的革新与优化展开。在《汉语大词典》中,"改律"被归类为动宾结构复合词,强调通过主动调整达到制度完善的目的。
“改律”是一个汉语词汇,具有以下两层核心含义:
改变法规
指对现有法律或规章制度进行调整或修订。例如《后汉书·陈宠传》记载:“元和二年,旱……议者咸曰:‘旱之所由,咎在改律。’”,说明历史上曾因修改法规引发争议。
改变音律
指调整音乐的音调或韵律规则。晋代陆云在《考志》中提到:“和音变而改律,乘风革而为商。”,体现了音律变化的语境。
如需更详细文献出处,可参考《后汉书》及陆云《考志》原文。
騃惰白梨边防站博究补充不登登步雪履穿铲刈乘时传报楚相断蛇麤悴摧逼麤拙打补靪地境夺锦法书帖肥大風動粉团儿隔壁听话海狮宦门混应滥应见怜结连济活鸡毛官极幽豦蜼康直昆岳聊尔留君子鹿竹緑豆皮儿麦角木板书朴士浅恩齐白石清资崎嶔历落脐燃祁奚之荐慎口释言思议锁臂宿生天下大治頽落无己无邮饷给县胥媟污膝腘系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