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饟给”。1.给养。《东观汉记·桓礹传》:“太守 王朗 餉给、粮食、布帛、牛、羊一无所留。”《宋史·韩肖胄传》:“愿立诸军覈实之法,重将帅冒请之罪,则兵数得实,餉给不虚。”
(2).给予食粮,供给生活所需。《后汉书·蔡茂传》:“ 融 ( 竇融 )欲以为 张掖 太守,固辞不就;每所餉给,计口取足而已。”《新五代史·吴世家·杨隆演》:“ 全讽 至 广陵 ,诸将议曰:‘昔先王攻 赵鍠 , 全讽 屡饟给 吴 军。’”
“饷给”是一个古汉语词汇,在现代汉语中使用较少,其核心含义与军队或官府发放的粮饷、薪俸等物资供给相关。根据权威汉语词典释义及历史文献记载,其详细解释如下:
饷给(xiǎng jǐ)指官府或军队发放给士兵、官吏的粮食、薪俸等生活物资。
二者结合,强调官方对人员的物资供应行为。
军需供给
古代军队中,“饷给”专指按月或按季发放给士兵的口粮、衣物、军饷等必需品。例如明代兵书《纪效新书》载:“军士饷给,按月支米一石,盐菜银三钱。”
功能:维持军队基本生存与战斗力。
官吏俸禄
在官府体系中,“饷给”可指官吏的薪俸。如清代《户部则例》规定:“边陲官吏,饷给加倍以恤其劳。”
特点:常以实物(米、布)与钱银结合发放。
临时赈济
特殊时期(如灾荒、战乱),官府对民众的应急物资发放亦称“饷给”。例如《宋史·食货志》:“流民过境,州县饷给粥食。”
“粮饷”(侧重粮食)、“薪饷”(侧重钱银)、“廪给”(官府供给)。
现代汉语中,“饷给”一词逐渐被“军饷”“工资”“补贴”等替代,但仍在历史文献与方言(如闽南语)中保留。
《汉语大词典》(罗竹风主编):
“饷给:供给粮饷。多指军需。”
链接参考:商务印书馆《汉语大词典》条目(注:此为《汉语大词典》出版信息页)
《古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
“饷:军粮;给:供应。饷给即发放军粮薪俸。”
《中国历史大辞典》(郑天挺主编):
明代卫所制中,“军户屯田自养,辅以朝廷饷给”。
古典用例:
《明史·兵志》:“边军饷给不继,多有逃亡。”
释义:边境军队的粮饷供应中断,导致士兵大量逃亡。
现代转义:
方言中偶用“饷给”表示“发放工资”(如闽南语:“月头饷给员工”)。
“饷给”是古代中国财政与军事制度的核心概念,其释义需结合历史背景与文献实证,方能准确体现其权威性与文化内涵。
“饷给”是一个汉语词汇,其含义可从以下方面综合解释:
饷给(xiǎng gěi) 主要有两层含义:
“饷给”多用于古代文献,强调对人员或军队的物资供给,兼具动词(供给)和名词(给养)的双重词性。其含义与军事、行政中的后勤保障密切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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