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谓丢下乳儿在亡亲墓旁筑庐守孝。古代认为是至孝的行为。《新唐书·列女传·李孝女妙法》:“ 李孝女 者,名 妙法 , 瀛州 博野 人。 安禄山 乱,被劫徙它州。闻父亡,欲间道奔丧,一子不忍去,割一乳留以行。既至,父已葬,号踊请开父墓以视,宗族不许。復持刀刺心,乃为开。见棺,舌去尘,髮治拭之。结庐墓左。”《新五代史·杂传·何泽》:“ 五代 之际,民苦於兵,往往因亲疾以割股,或既丧而割乳庐墓,以规免州县赋役。”
"割乳庐墓"是一个源自中国古代孝道典故的成语,其字面与引申含义如下:
割乳
指用刀割下自己的乳房。典故出自《新唐书·列女传》,记载唐代女子王琳在丈夫去世后,割下双乳置于棺中殉葬的极端行为,象征以身体供奉亡者(《汉语大词典》"割乳"词条)。
庐墓
"庐"指结草为屋,"墓"即坟墓。"庐墓"指在父母或尊长墓旁搭建草屋守孝三年,是古代"三年之丧"礼制的实践(《周礼·地官司徒》载守丧礼制)。
"割乳庐墓"合并后特指以自残身体、长期守墓等极端方式践行孝道的行为,反映古代孝文化中的极端化倾向。其核心特征包含:
该行为被收录于元代郭居敬《二十四孝》故事集,但现代视角存在双重性:
体现儒家"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的孝道伦理,古人认为自残奉亲是孝心极致(《孝经·开宗明义》强调"身体发肤,不敢毁伤"的悖论性解读)。
当代学者指出此类行为违背人性,如清代谢肇淛《五杂俎》批评割股疗亲"愚孝",中国孝文化研究会亦强调需辩证看待传统孝道中的糟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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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割乳庐墓”是一个源自中国古代的成语,主要描述一种极端的孝道行为。以下是其详细解释:
割乳庐墓(拼音:gē rǔ lú mù)指古代妇女在亲人去世后,丢下正在哺乳的婴儿,在墓旁搭建草庐守孝的行为。这一举动被视为至孝的表现。
根据《新唐书·列女传》记载,唐代孝女李妙法因战乱与父亲失散,得知父亲去世后,她割下自己的一个乳房留给幼子,独自前往父亲墓地结庐守孝,并坚持多年。这一故事成为“割乳庐墓”的典型事例,突显了古代对孝道的极端推崇。
现代视角下,这种行为可能被视为对生命和人性的极端压抑。部分资料(如)提到“为报仇雪恨而割乳祭拜”,但此说法未见于权威史料,可能为后世误解。
“割乳庐墓”是特定历史背景下孝道文化的产物,需结合古代伦理观理解。若需进一步考证典故细节,可参考《新唐书》原始文献或权威历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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