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杀的意思、论杀的详细解释
论杀的解释
************。《史记·酷吏列传》:“使案边失亡,所论杀甚众。”《汉书·淮南厉王刘长传》:“及 长 身自贼杀无罪者一人;令吏论杀无罪者六人。”
词语分解
- 论的解释 论 (論) ù 分析判断事物的道理:论断。论点。论辩。论据。论者。议论。讨论。辩论。 分析阐明事物道理的文章、理论和言论:理论。舆论。专论。社论。 学说,有系统的主张:系统论。 看待:一概而论。 衡量
- 杀的解释 杀 (殺) ā 使人或动物失去生命:杀生。杀敌。杀鸡取卵。杀一儆百。 战斗,搏斗:杀出重围。 消减:杀风景。 药物等刺激身体感觉疼痛:肥皂水杀了眼睛。 收束:杀价。杀尾。 勒紧,扣紧:杀车。 用在动词
专业解析
论杀是古代中国法律术语,指经过司法审判程序后依法判处死刑的执行方式,强调“依律定罪,按法处决”的核心内涵。其具体含义可从以下三方面阐释:
一、法律程序特征
“论杀”区别于私刑或擅杀,必须经过完整的司法流程:
- 审判定罪:由官府依据律法条文审理案件,确认被告触犯死罪(如谋反、杀人等),形成“论处死刑”的判决结果。
- 层级复核:重大死刑案件需逐级上报审核,如唐代要求中央“三司会审”,明清确立“秋审”“朝审”制度,体现程序严谨性。
- 执行规范:处决需公开示众(如“弃市”),并记录于刑案文书,如《唐律疏议·断狱》载:“诸断罪皆须具引律令格式正文,违者笞三十。”
二、适用罪行范畴
“论杀”针对律法明定的死罪,主要包括:
- 十恶重罪:如谋反、谋叛、恶逆(弑亲)等危害皇权与伦理的重罪。
- 暴力犯罪:故意杀人、强盗致死等,《汉书·刑法志》称“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为立法原则。
- 特殊罪行:官员贪腐(如明清“赃满八十两论绞”)、巫蛊惑众等危及社会秩序的罪行。
三、历史演变与废止
- 秦汉起源:《史记·酷吏列传》载“论杀”案例,反映早期制度化死刑执行。
- 隋唐完善:《唐律疏议》确立“五刑”体系,死刑分绞、斩二等,“论杀”需经“五复奏”程序。
- 清末变革:1905年《大清现行刑律》废除凌迟等酷刑,1911年《大清新刑律》废除斩刑,标志传统“论杀”制度终结,近代死刑执行方式确立。
现代法律对照:当代《刑法》第四十八条明确死刑仅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罪犯,并设置死刑复核程序,延续了“审慎判决”的司法传统,但程序正义与人权保障更为严格。
权威参考来源:
- 《汉语大词典》(商务印书馆,ISBN 978-7-100-01775-4):“论”字条目释“定罪”,“论杀”释义为“判处死刑”。
- 《唐律疏议》(中华书局点校本)卷三十·断狱律,载死刑判决与复核程序。
- 张晋藩《中国法制史》(商务印书馆,2010)第五章详述历代死刑制度演变。
网络扩展解释
“论杀”是一个古代法律术语,其含义和用法可结合以下内容进行解释:
1.基本含义
“论杀”指判处死刑,多用于古代文献中,体现法律对严重罪行的最终裁决。例如《史记·酷吏列传》提到“所论杀甚众”,《汉书·淮南厉王刘长传》记载“令吏论杀无罪者六人”,均指通过司法程序对犯人处以死刑。
2.构成与词义解析
- “论”:此处意为“判定、定罪”,如《汉书》中“论罪”即指判定罪行。
- “杀”:指处以死刑,古汉语中常见于“杀身”“诛杀”等词,强调终结生命的行为。
3.历史背景
该词多出现在汉代及以前的史书中,反映古代司法制度中死刑判决的严厉性。例如《史记》描述酷吏通过严刑峻法大量处决犯人,侧面体现“论杀”在司法实践中的普遍性。
4.现代使用
当代语境下,“论杀”已非常用词汇,主要作为历史文献研究的对象。如需表达类似含义,现代汉语多用“判处死刑”“死刑判决”等表述。
“论杀”是古代司法术语,指通过审判程序判处死刑,其语义和用例多见于《史记》《汉书》等早期史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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