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谓喜爱佩带。《左传·宣公三年》:“以兰有国香,人服媚之如是。” 杜预 注:“媚,爱也。” 杨伯峻 注:“‘服媚之’者,佩而爱之也。” 南朝 梁 刘勰 《文心雕龙·知音》:“盖闻兰为国香,服媚弥芬。” 清 陈裴之 《香畹楼忆语》:“一见輒呼余字曰:此服媚国香者也。”
(2).代指兰花。 清 张熙纯 《天香·淡巴菰》词:“曾采忘忧,更怜服媚,底事逊伊清韵。”
“服媚”是汉语中一个具有复合语义的古语词,其核心意义可拆解为“顺从而谄媚”,常用于描述人际交往中带有讨好性质的言行。从构词法分析,“服”本义为服从、适应,《说文解字》释作“用也,一曰车右騑”;“媚”则指逢迎取悦,《广雅》注为“好也”。二字组合后构成偏正结构,整体词义侧重在“以顺从姿态达成谄媚目的”的行为特征。
该词在古代文献中多用于以下两种语境:
《汉语大词典》(第二版)将其训释为“谓服饰、仪容等取悦于人”,这一释义既包含物质层面的修饰(服饰),也涉及精神层面的姿态调整(仪容)。值得注意的是,该词在现代汉语中已较少使用,但在研究古代社会等级制度或传统交际礼仪时仍具学术价值。
“服媚”一词在古汉语中有两层核心含义,具体解释如下:
本义:喜爱佩带
出自《左传·宣公三年》:“以兰有国香,人服媚之如是。”杜预注:“服,佩之也;媚,爱也。”
此处“服”指佩戴,“媚”意为喜爱,原指人们因兰花香气高雅而热衷佩戴,后泛指对某物的珍爱佩饰行为。如清代陈裴之《香畹楼忆语》中“服媚国香”即用此典。
引申义:代指兰花
因《左传》以兰为“国香”,后世文人常以“服媚”借代兰花。例如清代张熙纯词作中“更怜服媚”即以“服媚”喻兰,突显其清雅特质。
注:现代语境中,偶见将“服媚”解释为“通过迎合他人取悦对方”(如查字典网页),但此用法缺乏古籍支撑,可能为现代衍生义或误用,建议结合具体语境谨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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