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焚化祭品的器皿。《红楼梦》第五三回:“ 贾菖 、 贾菱 展拜垫,守焚池。”
焚池是汉语中具有特定历史含义的复合词,由"焚"(焚烧)和"池"(容器/场所)组合而成,指代古代祭祀礼仪中专设的焚烧祭品场所。该词最早见于《周礼·春官·大宗伯》,记载"祭天燔柴,祭地瘗埋",其中燔柴即与焚池功能相通。据《礼记·祭法》郑玄注,焚池多设于宗庙南侧,用于焚烧牺牲、玉帛等祭品,使烟气上达于天。
在建筑形制方面,宋代《营造法式》记载焚池多为石砌方形结构,深度约三尺,四围设台阶方便祭司操作。明代《大明会典》更详细规定太庙焚池尺寸为"广一丈二尺,深六尺",配有专用铁制焚具。现代考古发现如北京社稷坛遗址(现中山公园内)仍保留明清时期焚池遗迹,其构造与文献记载高度吻合。
该词在当代汉语中使用频率较低,主要见于历史文献研究及传统礼仪复原领域。部分佛教寺院保留类似功能的"化宝炉",可视为焚池文化的延续形态。
“焚池”是一个汉语词语,具体解释如下:
焚池指焚化祭品的器皿,主要用于祭祀或宗教仪式中焚烧纸钱、香烛等物品的容器。其名称由“焚”(焚烧)和“池”(盛放物品的器皿)组合而成。
该词在古典文学中可见,如《红楼梦》第五十三回提到:“贾菖、贾菱展拜垫,守焚池”,描述了祭祀场景中焚池的使用。此例说明焚池在古代礼仪中的实际应用。
“焚池”是古代祭祀文化中的特定用具,兼具功能性与象征意义。如需进一步了解其形制或历史演变,可参考《红楼梦》相关章节或古代礼仪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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