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人口缴纳的税米。《宋史·高宗纪四》:“己酉,詔 湖南 丁米三分之二均取於民田,其一取之丁口。”《文献通考·户口二》:“ 道州 丁米,每岁犹为二千石,人甚苦之。”
丁米是汉语中的历史词汇,主要在古代赋税制度中使用,需结合不同朝代背景理解其具体含义:
指按成年男丁(劳动力)征收的粮食税。其中“丁”指承担赋役的成年男子,“米”指作为税赋实物的粮食。该制度体现了古代“人头税”与实物税的结合形式。
作为“身丁米”的简称,属按人头征收的税项。如《宋史·食货志》载,两浙、荆湖等地需缴纳定额丁米,每丁年纳数斗至一石不等。
部分州县将田赋折算为米粮征收,称“丁米”。如《明会典》记载,某些地区按丁口数摊派税粮,与田赋分离。
多见于江南、湖广等产粮区,如清代《湖南通志》提及“丁随粮派”地区仍沿用“丁米”之名,实为丁银折算的粮赋。
需区别于“田赋”:丁米以人口为征收基础,而田赋依据土地面积。二者在明清“一条鞭法”“摊丁入亩”改革后逐渐合并。
《明史·食货志》载:“洪武时,命户部裁定赋役……丁曰米,田曰租”,明确区分丁米与田租性质。
权威参考来源
(注:因古籍原文无直接网络链接,来源标注采用权威纸质文献版本;现代词典释义可参考汉典或国学大师等平台,但需以纸质版为准。)
“丁米”是一个历史词汇,主要含义与古代赋税制度相关。以下是详细解释:
基本定义 丁米指按人口征收的税米,属于中国古代赋税形式之一。其特点是将税收与家庭人口数量直接挂钩。
历史背景 宋代文献记载较多,如:
实施特点 属于"丁税"范畴,与土地税并行。这种税收方式在人口稠密但土地资源不均的地区实施,常引发社会矛盾。
文学引用 近现代诗词中也有使用,如张瑞玑诗句"丁米甲盐生计疏",反映其对百姓生活的影响。
注:部分网页提及该词作为人名的寓意(如"逢吉丁辰""八米卢郎"),但这是现代取名衍生的文化含义,非原始词义。核心含义仍以历史赋税制度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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