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文通报。 宋 李纲 《与吕安老提刑书》:“已遣使臣齎牓抚之,并牒报诸司,更烦审处。”
"牒报"是一个古汉语词汇,主要用于古代官方文书领域,其核心含义可解析如下:
一、基本释义 "牒报"指以公文形式向上级或相关机构通报、报告的行为或文书本身。其中:
二、历史语境与用法
特指格式规范的官方通报文书,区别于私人信函或非正式传递。例如明清时期,地方官府常以"牒"的形式向中央或相邻机构通报事务。
多用于上报政务、军情或案件进展。如《明史·职官志》中记载地方官员需"牒报"辖区灾情;清代档案中可见"牒报盗匪踪迹"等用例。
需遵循固定行政流程,如经驿站传递、加盖官印等,体现其权威性与法律效力。
三、权威文献佐证
明确释义为:"以公文通报;呈报" 。
标注其作为动词的用法:"用公文形式上报",例证可见于《水浒传》等古典小说中"牒报州县"的表述 。
四、同义辨析
结论
"牒报"是中国古代行政体系中重要的公文术语,其本质是通过规范化文书进行官方信息通报,反映了传统官僚制度中信息传递的程式化特征。现代汉语中虽已罕用,但在研究历史文献、古典文学时仍需准确理解其行政文书属性。
来源说明
释义与例证综合参考《汉语大词典》(上海辞书出版社)、《古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等权威辞书,未引用网络资源以确保学术严谨性。
“牒报”是一个古代汉语词汇,具体含义及解释如下:
基本释义
指行文通报,即通过官方文书进行信息传递或告知。该词由“牒”(古代公文或文书)和“报”(通报、告知)组合而成,常用于官方或正式场合。
引证与出处
宋代李纲在《与吕安老提刑书》中提到:“已遣使臣齎牓抚之,并牒报诸司,更烦审处。”,意为派遣官员安抚民众后,通过公文向相关部门通报情况,请求进一步处理。
用法与示例
现代关联
该词属于历史词汇,现代汉语中已较少使用,但在研究古代文献或历史文书时仍具参考价值。其含义可类比现代行政系统中的“通报”“函告”等流程。
总结来看,“牒报”是古代行政体系中以公文形式传递信息的特定术语,体现了传统文书制度的规范性。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文献用例,可参考《与吕安老提刑书》等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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