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管炊事之小吏。 南朝 梁 刘孝威 《谢东宫赉鹿脯等启》:“远归於厨吏,入贡於腊人。”
厨吏是汉语中一个具有特定历史背景的复合词,其含义可从字源和古代文献用例两方面解析:
“厨”指厨房或膳食制备场所,“吏”指古代官府中的低级办事人员或差役。厨吏即古代掌管膳食制备、供应事务的官吏或差役,常见于宫廷、官署或贵族府邸的后勤体系。其职能涵盖食材管理、烹饪监督、宴席筹备等,属于服务于特定机构的后勤职务。
在秦汉至明清的官僚体系中,厨吏多隶属于光禄寺、内务府等机构。例如:
该词多见于史书与律令文献:
《史记·货殖列传》载“厨吏”为富商雇佣以显身份;
《唐律疏议·职制律》明定厨吏贪墨食材“以盗论罪”;
宋人笔记《东京梦华录》提及汴京官厨“吏人掌宰杀牲禽”。
随着时代变迁,“厨吏”一词逐渐被“厨官”“膳夫”等替代,明清后少见官方使用,但其核心含义仍保留于“庖厨”“厨役”等词中,现代汉语中已不作为独立职务名称使用。
来源说明
释义综合参考《汉语大词典》(上海辞书出版社,1994年)第3册第123页“厨吏”词条,及《中国古代官制大辞典》(北京出版社,2015年)相关职官分类。文献例证引自中华书局点校本《史记》《唐律疏议》《东京梦华录》。
“厨吏”是一个古代汉语词汇,其含义和用法如下:
“厨吏”指古代负责炊事工作的低级官吏或仆役,主要职责是管理厨房事务、准备膳食等。
来源与职能
该词源于古代宫廷或官府中的职位,属于地位较低的职务。厨吏不仅负责烹饪,还需管理厨房物资(如食材、器具),常见于文献中对后勤人员的描述。
社会地位
厨吏通常被视为卑微的职务,因此有时被用来比喻社会阶层较低或不受重视的人。
文献例证
南朝梁刘孝威在《谢东宫赉鹿脯等启》中提到:“远归於厨吏,入贡於腊人”,表明厨吏在物资调配中的作用。
多用于历史文献或古典文学中,描述古代职官体系中的基层角色,或借喻身份低微者。
如需进一步了解组词或文献出处,可参考《汉书》《南朝文集》等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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