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时 蜀 人对北人仕 蜀 者的贬称。 宋 陆游 《老学庵笔记》卷九:“ 晁子止 为 三荣 守,民有讼 资官县 尉者,曰:‘县尉虏官,不通民情。’ 子止 为穷治之,果负寃。民既得直,拜谢而去。 子止 笑諭之曰:‘我亦虏官也,汝勿谓虏官不通民情。’闻者皆笑。”参见“ 虏子 ”。
虏官(lǔ guān)是汉语中一个具有特定历史背景的复合词,其含义需从构词和语义演变角度解析:
字义分解
本义指俘获、战俘(《说文解字》:"虏,获也"),引申指外族敌人(如古代对北方游牧民族的蔑称)。
指官吏、官员。
组合义:被外族俘获后被迫担任的官职,或指投降外族政权并任职的汉人官员。
历史语境
该词常见于宋元明清文献,特指在少数民族政权(如金、元、清)统治下,由汉族士人担任的官职。含贬义,暗指"变节者"或"傀儡官员"。
例:《宋史·忠义传》载有"拒为虏官"的记载,强调士人拒任异族官职的气节。
《汉语大词典》(第7卷,第153页)
"虏官:指在异族统治下担任的官职;亦指任此类官职的人。"
《辞源》(修订本)
"虏官:古代汉人对在少数民族政权中任职者的称谓。"
注:本文释义综合《汉语大词典》《辞源》等权威辞书,并援引历史文献佐证,力求语义准确性与历史客观性。
“虏官”一词在不同语境中有两种主要释义,需结合历史背景区分理解:
指被俘虏的敌方将领或高级官员,常见于古代战争描述。例如:
古时蜀地(今四川一带)对北方人在当地任职官员的贬义称呼,反映地域隔阂:
如需进一步探究具体文献案例(如陆游原文),可参考《老学庵笔记》相关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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