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谓授以天命。《汉书·孙光传》:“退去贪残之徒,进用贤良之吏,平刑罚,薄赋敛,恩泽加於百姓,诚为政之大本,应变之急务也,天下幸甚。《书》曰‘天既付命正厥德’,言正德以顺天也。” 颜师古 注:“《商书·高宗肜日》之辞。言既受天命,宜正其德。”今本《尚书·高宗肜日》作“孚命”。
“付命”是一个古汉语词汇,其含义和用法在不同文献中有明确记载,以下是综合权威资料的详细解释:
“付命”指授以天命,强调上天将使命或权力赋予某人。这一解释源自《汉书·孙光传》引用的《尚书》内容:“天既付命正厥德”,意为上天授予天命后,需以德行顺应天意()。
部分现代词典(如)提到“付命”有牺牲生命的引申义,但此用法缺乏古典文献支持,可能是基于字面(“付出性命”)的现代推测,需结合具体语境谨慎使用()。
古典语境中多用于描述君王或领袖接受天命,如:“周武王承付命以伐纣”。若需表达“献出生命”,建议使用更通用的词汇如“效命”“捐躯”以避免歧义。
如需进一步考证,可查阅《汉书》原文或《尚书》相关注疏。
付命是一个汉字词语,由两个字组成:付和命。
付命的第一个字是“付”,它是由“人”和“寸”两个部首组成,总共有五画。第二个字是“命”,它是由“口”和“一”两个部首组成,总共有四画。
付命这个词来源于古代汉语,意思是“交付生死”,指能够决定他人生死的权力。在古代,官员或者上级有时会对下属或者奴隶说出“付命”的话,代表他们要对下属或奴隶的生死负全责。
付命在繁体字中的写法为「付命」,与简体字写法相同,没有任何变化。
在古代文献中,付命的写法可能有所变化,但基本上和现代的写法相同。
1. 他是个刽子手,一句话就能让人付命。
2. 她的命运掌握在了上级官员的手中,完全被付命。
付出、付款、命令、生命
定生死、决生死
释放、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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