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 舛繆 ”。1.差错;错误。 晋 郭璞 《<山海经>叙》:“其山川名号,所在多有舛谬,与今不同。”《北史·韩麒麟传》:“抄百餘人名,各读一徧,随即覆呼, 法抚 犹有一二舛谬, 显宗 了无误错。”《旧唐书·德宗纪上》:“得非刑法舛繆,忠良鬱湮,暴赋未蠲,劳师靡息。” 清 蒲松龄 《聊斋志异·辛十四娘》:“我为汝作冰,有何舛谬?”
(2).悖谬;荒谬。 宋 赵与时 《宾退录》卷五:“虽间有小疵,多不害大体;惟东西二 周 一节极其舛谬,深误学者。” 明 沉德符 《野获编·兵部·仇鸾谈兵之舛》:“其间意气之骄盈,议论之舛谬,概难枚举。” 清 王士禛 《池北偶谈·谈献一·停止闰月》:“然 光先 实於历法毫无所解,所言皆舛谬。”《清史稿·高宗纪三》:“左副都御史 孙灝 奏请明年停止巡幸,上斥其识见舛繆。”
(3).错乱。 唐 吴兢 《贞观政要·论灾祥》:“皇天降灾,将由视听弗明,刑罚失度,遂使阴阳舛谬。”《清史稿·礼烈亲王代善传》:“五年三月,詔询诸贝勒:‘国人怨断狱不公,何以弭之?’ 岳托 奏:‘刑罚舛谬,实在臣等。’”
"舛谬"是一个汉语词汇,属于书面语,其核心含义指错误、差错或违背常理。以下从词典释义角度详细解析:
本义指“相违背、错乱”,《说文解字》释为“对卧也”,引申为事物相互抵触或方向相反。
本义为“狂者之妄言”,《说文》注“谬者,狂者之妄言也”,后泛指错误、不合逻辑。
二字合成“舛谬”,强调因错乱、违背常理而导致的错误,程度较深。
《汉语大词典》
释为:“差错;谬误。”
例句:
“校书如扫尘,旋扫旋生……盖舛谬之难除如此。”(《宋史·艺文志序》)
(来源:《汉语大词典》第7卷,第128页)
《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
释为:“错误;差错。”
用法:多用于书面语,如“文辞舛谬”“考据舛谬”。
词汇 | 侧重点 | 语境差异 |
---|---|---|
舛谬 | 强调错乱、违背常理 | 书面语,多指学术、典籍错误 |
错误 | 泛指不正确 | 通用口语/书面语 |
讹误 | 侧重文字传抄的错漏 | 校勘学、文献整理 |
纰缪 | 指疏忽导致的失误 | 书面语,程度较轻 |
“旧历舛谬,不可复用。”
(指历法推算存在根本性错误)
“后人传写,舛谬滋多。”
(强调文本流传中产生的错乱)
“古籍整理需严谨,若标点舛谬,恐误导读者。”
“合同条款若存舛谬,可能导致法律纠纷。”
“舛谬”是书面性较强的词汇,特指因逻辑混乱、违背常理或疏漏导致的严重错误,常见于文献考据、学术批评及正式文本的纠错语境。其权威释义以《汉语大词典》《现代汉语词典》为准,古典文献用例进一步印证其语义的严谨性。
“舛谬”是一个汉语成语,读作chuǎn miù,其含义和用法可通过以下方面详细解析:
指言语、行为或事物中存在的错误、荒谬之处,强调明显的逻辑矛盾或事实偏差。例如:“这份报告中的数据分析多有舛谬,需重新核查。”
“舛”字在成语中常与“命途多舛”连用,表命运坎坷;而“舛谬”更偏重客观错误,需结合语境区分()。
如需更多例证或古籍原文引用,可参考《贞观政要》《清史稿》等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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