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指京畿近郊各地。《礼记·月令》:“﹝季夏之月﹞命四监大合百县之秩芻,以养牺牲。” 孔颖达 疏:“百县,乡遂之属,地有山林川泽者。知百县非诸侯而云乡遂之属,以其取芻养牲不可大远,故知是畿内乡遂。”《商君书·垦令》:“无得居游於百县,则农民无所闻变见方。”《吕氏春秋·仲夏》:“乃命百县,雩祭祀百辟卿士有益於民者,以祈穀实。”
“百县”的汉语词典释义
“百县”为古汉语词汇,其核心含义可从以下两个角度阐释:
泛指全国各县
“百”为虚指,表数量众多;“县”指古代行政区划单位。合称“百县”即指全国范围内的所有县级区域,强调地域的广泛性。
例证:
《礼记·月令》载:“﹝季冬之月﹞命有司大难,旁磔,出土牛,以送寒气……以送寒气于百县。” 此处的“百县”即指各地方行政区域。
特指周代王畿内的县邑
在周代礼制中,“百县”专指王城(都城)直接管辖的县,区别于诸侯封地。
例证:
《周礼·地官·县正》郑玄注:“县正,主县吏,周制畿内方千里,中置百县。” 此释义强调其政治中心属性。
权威文献佐证
词源背景
“县”作为行政区划始于春秋时期,初为边地军事管辖单位,后演变为地方行政建制。“百县”的用法多见于先秦文献,后世逐渐被“州县”“郡县”等替代,但仍保留于仿古文体中。
参考资料:
“百县”是古代汉语中的特定词汇,其含义和使用场景如下:
核心定义
“百县”指古代京畿(都城及其周边)的近郊地区,并非字面意义上的“一百个县”,而是泛指数目较多的县级行政区域,形容地域广阔、行政划分细密。
历史背景
该词最早见于《礼记·月令》和《商君书·垦令》等文献。例如《礼记》提到“季夏之月,命四监大合百县之秩刍,以养牺牲”,表明百县需向中央供应物资,属于畿内管理体系。
行政属性
据孔颖达对《礼记》的注解,“百县”特指都城周边的乡遂(地方行政单位),尤其是有山林川泽资源的区域,其职能包括为王室提供祭祀用的牲畜草料。
政策关联
《商君书·垦令》规定“无得居游於百县”,限制贵族在百县游荡,以确保农民专心耕作,侧面反映百县在农业经济中的重要地位。
该词多用于描述古代行政制度或历史文献中,例如讨论周代畿内治理、先秦经济政策等,现代一般作为学术术语出现,日常使用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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