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 螭鬽 ”。传说山林中害人的怪物。亦喻各种坏人。螭,通“ 魑 ”。《左传·文公十八年》:“流四凶族 浑敦 、 穷奇 、 檮杌 、 饕餮 ,投诸四裔,以御螭魅。” 杜预 注:“螭魅,山林异气所生,为人害者。” 陆德明 释文:“魅,亡备切。《説文》作‘鬽’,云:‘老精物也。鬽,或从未。’” 杨伯峻 注:“螭魅,古人幻想中之怪物能为人害者。” 晋 陆机 《挽歌诗》之二:“寿堂延螭魅,虚无自相宾。” 章炳麟 《狱中闻沉禹希见杀》诗:“螭鬽羞争焰,文章总断魂。”
“螭魅”是中国古代文献中记载的山林精怪,又作“魑魅”。根据《说文解字》对“螭”的释义:“螭,若龙而黄,北方谓之地蝼,从虫离声”,指代无角龙类神兽;而“魅”则被解释为“老物精也”,特指经年累月形成的精怪《说文解字·虫部/鬼部》。在《左传·文公十八年》中,螭魅被描述为“山林异气所生,为人害者”,属于危害人类的邪祟《春秋左传正义》。
从词义演变来看,汉代《汉书·王莽传》记载“敢有非井田圣制,无法惑众者,投诸四裔,以御魑魅”,说明其形象已从具象精怪演变为文化符号,代指需要驱逐的邪恶势力《汉书·王莽传》。唐代孔颖达在《五经正义》中进一步注解:“螭魅,人面兽身四足,好惑人”,赋予其具体的妖魔化形象《五经正义》。现代《汉语大词典》将其定义为“传说中山林里能害人的怪物”,保留其原始语义《汉语大词典》第8册。
“螭魅”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词汇,其含义和用法可综合多个权威来源解释如下:
螭魅(拼音:chī mèi)指山林中害人的怪物,常比喻邪恶的鬼怪或品行不端的恶人。其中:
如需进一步了解字形演变或具体文献案例,可参考《说文解字》或《左传》相关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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