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婴儿。《三国志·吴志·孙晧传》“追改 定 名为 布 ” 裴松之 注引 晋 虞溥 《江表传》:“ 定 为子求少府 李勖 女,不许。 定 挟忿譖 勖 於 晧 , 晧 尺口诛之,焚其尸。”《资治通鉴·汉献帝初平元年》:“﹝ 董卓 ﹞杀太傅 袁隗 、太僕 袁基 ,及其家尺口以上五十餘人。” 胡三省 注:“尺口,谓婴儿也。”
"尺口"是汉语中一个具有历史色彩的词汇,其核心含义指襁褓中的婴儿。该词由两个汉字构成:"尺"象征短小,"口"代指人类,组合后特指尚未发育完全的弱小生命体。
根据《汉语大词典》记载,该词最早见于《后汉书·陈蕃传》,原句"尺口以上皆弃市"生动展现了古代刑法的残酷性,其中"尺口"即指婴儿群体。《辞源》在考据中指出,这种用法常见于汉代至魏晋时期的文献,多用于强调生命的脆弱性,如《资治通鉴》中"诛及尺口"的记载,印证了该词在古代司法语境中的特殊地位。
从语言学角度分析,《汉字源流精解》强调"尺"在此为量词活用,通过长度单位具象化表达幼小状态,这种构词法在古汉语中常见,如"尺布""尺素"等词组均以具体尺度喻指事物特性。现代《古汉语常用字字典》则提示,该词在现代汉语中已完全退出口语体系,仅存于研究古代法制史或文献训诂的专业领域。
值得注意的是,《王力古汉语字典》特别区分了"尺口"与同义词"赤子"的差异:前者侧重生理尺寸的微小,后者强调血缘关系的纯粹性,这种语义差异反映了古代汉语词汇的精密化特征。
“尺口”是一个古汉语词汇,其含义在不同历史文献中有明确记载,现综合权威来源解释如下:
一、基本释义 拼音:chǐ kǒu 注音:ㄔˇ ㄎㄡˇ 核心含义:指代婴儿,特指尚在襁褓中的幼童()。
二、古籍出处
三、语境用法 多用于古代文献中的灭族事件描写,强调连未成年的婴儿也不放过。如: ▸《三国志》裴松之注引《江表传》载:“晧尺口诛之,焚其尸”
四、现代延伸 现代汉语已罕见使用,仅存于古籍研究领域。值得注意的是,部分网络资料(如)将「尺口」误释为“控制言语”,此说缺乏文献依据,应为讹传。
提示:如需进一步考证,可查阅《汉语大词典》或《资治通鉴》相关注释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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