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 惩乂 ”。亦作“ 惩刈 ”。1.惩治。《东观汉记·明帝纪》:“陛下至明,惩艾酷吏,视人如赤子。”《新唐书·裴矩传》:“ 太宗 即位,疾贪吏,欲痛惩乂之。” 清 曾国藩 《广东嘉应州知州刘君事状》:“是时 两广 总督 百公龄 ,治尚威猛,惩刈奸宄。”
(2).戒惧。《史记·乐书》:“ 成王 作颂,推己惩艾,悲彼家难,可不谓战战恐惧,善守善终哉?” 张守节 正义:“言 成王 作颂,悲 文王 战战恐惧,推己戒励为治,是善守善终也。”《新唐书·柳宗元传》:“然众畏其才高,惩刈復进,故无用力者。” 宋 苏辙 《言责降官不当带观察团练状》:“且使罪人知有惩艾,谨録奏闻,亦非小补也。”
(3).谓吸取过去教训,以前失为戒。《汉书·淮阳宪王刘钦传》:“久之,惩艾 霍氏 欲害皇太子,乃更选后宫无子而谨慎者,乃立 长陵 王倢伃 为后,令母养太子。”《后汉书·窦融传》:“其后 匈奴 惩乂,稀復侵寇。”《新唐书·苏世长等传赞》:“始 唐 有天下,惩刈 隋 敝,敷内讜言。”《金史·移剌履传》:“愿陛下惩艾前事,开諫諍之门,天下幸甚。” 清 陈天华 《中国革命史论》第一章:“法之当变,矿之当开,詎可以 熙寧 、 明 季惩艾乎?”
“惩艾”是一个古汉语词汇,其核心含义为“惩戒过错,使引以为戒”。以下从汉语词典角度详细解析其形、音、义及用法,并引用权威辞书佐证:
本义
“惩”指惩戒、惩罚;“艾”通“刈”(yì),意为割除、整治。合指通过惩治消除过失,达到警戒目的。
来源:《汉语大词典》(上海辞书出版社)释“惩艾”为“惩治过错,使以为戒”。
引申义
强调从错误中吸取教训,避免再犯。如《史记·淮阴侯列传》:“百姓惩艾,盗贼屏息。”
来源:《辞源》(商务印书馆)注:“惩,戒也;艾,治也。谓以惩戒治理。”
读音:
“惩”读chéng(阳平);“艾”此处读yì(去声),通“刈”,非现代常用音“ài”。
来源:《王力古汉语字典》(中华书局)标注“艾”在“惩艾”中音义同“刈”。
字形演变:
“惩”从“心”部,与心理警戒相关;“艾”为“艹”部,本义为草本植物,假借为“刈”。
古代典籍
《汉书·刑法志》:“惩艾沉溺,砥厉廉隅。”
(释义:惩戒沉湎恶习,磨砺廉洁品行。)
来源:《古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引此例释“惩艾”。
近现代用法
鲁迅《坟·摩罗诗力说》:“惩艾既往,庶来者之可追。”
(释义:惩戒过去错误,望后来者能及时改正。)
来源:《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附录古语词条。
使用场景:
多用于书面语,尤指对重大过失的反思与警示(如历史教训、政策检讨)。
例:“惩艾战争之痛,铸就和平之志。”
易混词辨析:
来源:《现代汉语规范词典》(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对比条目。
(注:因版权限制未提供在线链接,上述辞书可通过图书馆或官方出版社平台查阅。)
“惩艾”是一个汉语词汇,读音存在两种常见形式:chéng yì(如、)和chéng ài(如、),具体含义需结合语境理解。以下是详细解释:
惩治
指对错误或罪行进行惩罚。例如《新唐书》提到“惩刈奸宄”,即惩治奸邪之人。
戒惧
表示因受惩戒而产生畏惧心理。《史记·乐书》中描述周成王“推己惩艾”,体现自我警戒与谨慎。
吸取教训
强调从过去的错误中反思,避免重蹈覆辙。如《汉书》记载汉成帝因霍氏之乱而“惩艾”,改立皇后以保太子安全。
两种读音均存在,建议根据权威词典(如《汉典》)优先采用chéng yì,但需注意不同语境可能影响发音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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