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 懲乂 ”。亦作“ 懲刈 ”。1.懲治。《東觀漢記·明帝紀》:“陛下至明,懲艾酷吏,視人如赤子。”《新唐書·裴矩傳》:“ 太宗 即位,疾貪吏,欲痛懲乂之。” 清 曾國藩 《廣東嘉應州知州劉君事狀》:“是時 兩廣 總督 百公齡 ,治尚威猛,懲刈奸宄。”
(2).戒懼。《史記·樂書》:“ 成王 作頌,推己懲艾,悲彼家難,可不謂戰戰恐懼,善守善終哉?” 張守節 正義:“言 成王 作頌,悲 文王 戰戰恐懼,推己戒勵為治,是善守善終也。”《新唐書·柳宗元傳》:“然衆畏其才高,懲刈復進,故無用力者。” 宋 蘇轍 《言責降官不當帶觀察團練狀》:“且使罪人知有懲艾,謹録奏聞,亦非小補也。”
(3).謂吸取過去教訓,以前失為戒。《漢書·淮陽憲王劉欽傳》:“久之,懲艾 霍氏 欲害皇太子,乃更選後宮無子而謹慎者,乃立 長陵 王倢伃 為後,令母養太子。”《後漢書·窦融傳》:“其後 匈奴 懲乂,稀復侵寇。”《新唐書·蘇世長等傳贊》:“始 唐 有天下,懲刈 隋 敝,敷内讜言。”《金史·移剌履傳》:“願陛下懲艾前事,開諫諍之門,天下幸甚。” 清 陳天華 《中國革命史論》第一章:“法之當變,礦之當開,詎可以 熙寧 、 明 季懲艾乎?”
“懲艾”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為“懲戒過錯,使引以為戒”。以下從漢語詞典角度詳細解析其形、音、義及用法,并引用權威辭書佐證:
本義
“懲”指懲戒、懲罰;“艾”通“刈”(yì),意為割除、整治。合指通過懲治消除過失,達到警戒目的。
來源:《漢語大詞典》(上海辭書出版社)釋“懲艾”為“懲治過錯,使以為戒”。
引申義
強調從錯誤中吸取教訓,避免再犯。如《史記·淮陰侯列傳》:“百姓懲艾,盜賊屏息。”
來源:《辭源》(商務印書館)注:“懲,戒也;艾,治也。謂以懲戒治理。”
讀音:
“懲”讀chéng(陽平);“艾”此處讀yì(去聲),通“刈”,非現代常用音“ài”。
來源:《王力古漢語字典》(中華書局)标注“艾”在“懲艾”中音義同“刈”。
字形演變:
“懲”從“心”部,與心理警戒相關;“艾”為“艹”部,本義為草本植物,假借為“刈”。
古代典籍
《漢書·刑法志》:“懲艾沉溺,砥厲廉隅。”
(釋義:懲戒沉湎惡習,磨砺廉潔品行。)
來源:《古代漢語詞典》(商務印書館)引此例釋“懲艾”。
近現代用法
魯迅《墳·摩羅詩力說》:“懲艾既往,庶來者之可追。”
(釋義:懲戒過去錯誤,望後來者能及時改正。)
來源:《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附錄古語詞條。
使用場景:
多用于書面語,尤指對重大過失的反思與警示(如曆史教訓、政策檢讨)。
例:“懲艾戰争之痛,鑄就和平之志。”
易混詞辨析:
來源:《現代漢語規範詞典》(外語教學與研究出版社)對比條目。
(注:因版權限制未提供線上鍊接,上述辭書可通過圖書館或官方出版社平台查閱。)
“懲艾”是一個漢語詞彙,讀音存在兩種常見形式:chéng yì(如、)和chéng ài(如、),具體含義需結合語境理解。以下是詳細解釋:
懲治
指對錯誤或罪行進行懲罰。例如《新唐書》提到“懲刈奸宄”,即懲治奸邪之人。
戒懼
表示因受懲戒而産生畏懼心理。《史記·樂書》中描述周成王“推己懲艾”,體現自我警戒與謹慎。
吸取教訓
強調從過去的錯誤中反思,避免重蹈覆轍。如《漢書》記載漢成帝因霍氏之亂而“懲艾”,改立皇後以保太子安全。
兩種讀音均存在,建議根據權威詞典(如《漢典》)優先采用chéng yì,但需注意不同語境可能影響發音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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