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北朝 北周 实行过的一种兵制,把境内民丁分八批轮换服役。《周书·武帝纪上》:“三月丙寅,改八丁兵为十二丁兵,率岁一月役。”《资治通鉴·陈文帝天嘉二年》载此事, 胡三省 注云:“八丁兵者,凡境内民丁分为八番,递上就役。”
“八丁兵”是南北朝时期北周政权实行的一种兵役制度,具体解释如下:
定义与核心机制
八丁兵制度将境内民丁分为八批,按批次轮换服役,每批民丁每年需承担约1.5个月的兵役。这一设计旨在均衡分配兵役负担,减少对农业生产的影响。
时间背景与演变
该制度在《周书·武帝纪》中记载,北周武帝于公元563年(保定三年)推行。后于天嘉二年(约566年)改革为十二丁兵,役期缩短至每年1个月,反映了北周政权对民力调节的灵活性。
运作特点
历史评价
胡三省在《资治通鉴注》中指出,此制度通过分散服役时间减轻了民众负担,但实际执行中仍存在强制征发问题,体现了南北朝时期兵农合一的特征。
建议参考《周书》《资治通鉴》等原始文献或权威历史研究(如、2、5、6)以获取更完整信息。
八丁兵是一个汉字词,由两个字组成。其拆分部首为“八”和“丁”,部首分别是“八”和“一”。它的笔画数为9,由“八”的二笔和“丁”的七笔组成。
“八丁兵”的来源并不完全明确,但据考证,它最早出现在古代军事典籍《武备志》中。在古代,八丁兵指的是汉朝军事制度中的一种军队编制,是由八个丁级(中级军官)组成,用来维护社会安全和军事防御。
在繁体中文中,八丁兵的写法依然保持不变,即“八丁兵”。
古时候,汉字的写法与现代略有差异。在古代,八丁兵的写法为“八又兵”,其中的“又”字在现代汉字中已经不常见,但在古时候表示“又”音的字都会加上一个额外的“又”字旁。
一些典籍中给出了一些关于八丁兵的例句,如:“立八丁兵,以备邉郡之守”(《郡县制》)。
一些和八丁兵相关的词汇包括:
- 兵器:指武器和战争用具。
- 军队:指有组织地进行战斗和防守的人员。
- 军官:指担任军队指挥和管理职务的人员。
与八丁兵相对的词汇可有:
- 民兵:指由普通百姓自愿组成的武装部队,非职业军人。
- 敌兵:指与自己或自己所属阵营作战的敌方军队。
综上所述,八丁兵是由“八”和“丁”两个字组成的汉字词,指的是古代汉朝军事制度中的一种军队编制。它的繁体写法保持不变,而古时候写作“八又兵”。与八丁兵相关的词汇包括兵器、军队和军官,与之相对的词汇有民兵和敌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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