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北朝 北周 實行過的一種兵制,把境内民丁分八批輪換服役。《周書·武帝紀上》:“三月丙寅,改八丁兵為十二丁兵,率歲一月役。”《資治通鑒·陳文帝天嘉二年》載此事, 胡三省 注雲:“八丁兵者,凡境内民丁分為八番,遞上就役。”
“八丁兵”是南北朝時期北周政權實行的一種兵役制度,具體解釋如下:
定義與核心機制
八丁兵制度将境内民丁分為八批,按批次輪換服役,每批民丁每年需承擔約1.5個月的兵役。這一設計旨在均衡分配兵役負擔,減少對農業生産的影響。
時間背景與演變
該制度在《周書·武帝紀》中記載,北周武帝于公元563年(保定三年)推行。後于天嘉二年(約566年)改革為十二丁兵,役期縮短至每年1個月,反映了北周政權對民力調節的靈活性。
運作特點
曆史評價
胡三省在《資治通鑒注》中指出,此制度通過分散服役時間減輕了民衆負擔,但實際執行中仍存在強制征發問題,體現了南北朝時期兵農合一的特征。
建議參考《周書》《資治通鑒》等原始文獻或權威曆史研究(如、2、5、6)以獲取更完整信息。
八丁兵是一個漢字詞,由兩個字組成。其拆分部首為“八”和“丁”,部首分别是“八”和“一”。它的筆畫數為9,由“八”的二筆和“丁”的七筆組成。
“八丁兵”的來源并不完全明确,但據考證,它最早出現在古代軍事典籍《武備志》中。在古代,八丁兵指的是漢朝軍事制度中的一種軍隊編制,是由八個丁級(中級軍官)組成,用來維護社會安全和軍事防禦。
在繁體中文中,八丁兵的寫法依然保持不變,即“八丁兵”。
古時候,漢字的寫法與現代略有差異。在古代,八丁兵的寫法為“八又兵”,其中的“又”字在現代漢字中已經不常見,但在古時候表示“又”音的字都會加上一個額外的“又”字旁。
一些典籍中給出了一些關于八丁兵的例句,如:“立八丁兵,以備邉郡之守”(《郡縣制》)。
一些和八丁兵相關的詞彙包括:
- 兵器:指武器和戰争用具。
- 軍隊:指有組織地進行戰鬥和防守的人員。
- 軍官:指擔任軍隊指揮和管理職務的人員。
與八丁兵相對的詞彙可有:
- 民兵:指由普通百姓自願組成的武裝部隊,非職業軍人。
- 敵兵:指與自己或自己所屬陣營作戰的敵方軍隊。
綜上所述,八丁兵是由“八”和“丁”兩個字組成的漢字詞,指的是古代漢朝軍事制度中的一種軍隊編制。它的繁體寫法保持不變,而古時候寫作“八又兵”。與八丁兵相關的詞彙包括兵器、軍隊和軍官,與之相對的詞彙有民兵和敵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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